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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9-00004 发布日期:2019-01-16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政策法规科
名 称:关于《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各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明电发〔2019〕2号)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全力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叶宏伟

副组长:傅  晶  柯念国  谢继忠  李  伟  钱建勋

陆  军

组  员: 卢  鹏  杨学峰  孙  潇  王天山  蔡云秋

周树宏  马维国  曾亚灵  朱光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管处,主任由陆军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孙潇兼任。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和企业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联系电话:6888275  传真:6888950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检查重点和开展方式

1.检查重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3)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4)检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等级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5)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6)检查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7)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

2.开展方式

(1)企业自查。各企业根据方案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并向局安委办报送自查总结。(2019年1月16日前完成并上报自查情况)

(2)分组检查。局领导小组将组织三个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组长叶宏伟,副组长:柯念国、钱建勋、陆军。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一组:组长钱建勋,副组长王天山、蔡云秋,组员金波、苗岗。检查单位:市公交公司、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第二组:组长柯念国,副组长朱光烈,组员杜望龙、乔德伟。检查单位:市公路管理处、市路政稽查支队。

第三组:组长陆军,副组长孙潇、马维国。组员芦珧,检查单位: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抽查6家出租车企业。

分组检查工作要于2019年1月18日前完成。各检查组检查完成后,要形成检查情况通报于1月21日前交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管科,汇总形成全系统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下发各单位。

(二)排查整治重点

1.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局属公路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对事故多发、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下坡、团雾多发路段,以及隧道桥梁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落实治理措施,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1)排查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局属公路管理部门,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对管养所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认真进行排查,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认定标准》见附件1)。

(2)对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局属公路管理部门,依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对管养所的桥梁开展技术状况评定和隐患排查,对被评定为三类、四类、五类桥梁的,要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治理措施进行治理(《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见附件2)。

(3)加强公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设置警示、警告交通标志或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随时清除路面堆积物,确保管养公路安全、畅通。密切与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并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管控相结合方式,严厉查处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部门):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公路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处、市路政稽查支队

2.客运隐患排查治理。严查城市客运违规行为,确保客运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公交车、中巴车、出租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违章穿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随意停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客运资格证不齐全从事载客运营等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部门):局运输管理处、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3.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黄河银川段航运建设一期工程”的安全监管,对临边、临水作业防护栏杆及安全网、挡脚、防滑设施、安全通道以及现场的船舶机械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维护船舶机械、施工机械,锚定装备、缆风设施等施工设备的检查。船舶停泊在安全河段并锚定,各工作船船长要切实肩负起本船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船机设备、通信设施、消防堵漏设施、救生设施完好,全面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部门):市地方海事局

排查工作完成后,各责任单位要将排查情况台账(包括治理措施、整治期限等)报局安委办备案。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一次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题会议,对照本方案和市局印发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双节 春运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工作方案和通知,深入分析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二)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深入细致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企业领导要明确分工,亲自带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自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确保“查处一个、整改一批、消除一类”,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做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系统生产安全。二是全面开展督查检查。局各业务处室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深入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运,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三是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危险桥梁,要及时设置限速、限载警告标志、波形护栏、防撞桶、减速带等交通设施,对必须要采取交通封闭的桥梁坚决进行封闭。对短时间内无法彻底整治,需要进行改建的路段、桥梁,要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和资金申请,争取早日完成改建。要加大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危险桥梁的巡逻频次和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告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全力开展“打非治违”。积极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超员超速,争客抢道等不规范行为,从根源上减少安全事故。

(四)切实加强恶劣天气应急管理。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联系沟通,及早获取恶劣天气等信息预警预报,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司乘人员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安全驾驶。二是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对灾害性天气的物资准备、运力组织以及机械设备的保养等工作,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的各项防控工作,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给交通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作为开年头等大事,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层层发动、层层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分管领导要履行好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统筹开展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统筹好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体制改革、隐患整治、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把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

(三)突出问题导向。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问题为导向,把风险管控放在隐患排查前面隐患排查治理放在事故前面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做好分级管控工作。针对各项隐患问题采取强有力的处置措施加以防范,有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114日前报送工作实施方案、1月26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含《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至局安委办。

联系人:芦珧    联系电话:6888946

电子邮箱:361628839@qq.com

附件1: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认定标准

附件2: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附件1:

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和危险路段认定标准

一、认定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银川市行政区域内国省道、县道以及影响较大、问题突出的乡道村道等由市、县(区)管养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认定、治理、检查和验收。

三、排除偶然性因素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1.近三年在500m范围内发生2起以上人员死亡交通事故。     2.近三年在2000m范围内发生2起以上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3.一年内在500m范围内因相似原因发生交通事故10起以上且造成2人以上人员受伤。     4、其他事故多发、交通环境复杂,上级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重点治理的路段。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公路危险路段

1、急弯路段

单个急弯路段:平曲线半径(R)小于一定半径的路段(二级公路R<125米,三级公路R<60米,四级公路R<30米);

连续急弯路段:连续有3个或3个以上小于一定半径(R)的反向平曲线,且各圆曲线间的距离(L)小于一定长度的路段(二级公路R<125米,L<50米;三级公路R<60米,L<35米;四级公路R<30米,L<25米)。

2、陡坡路段

坡度(I%)大于一定坡度的路段(二级公路I>6,三级公路I>7,四级公路I>8)。

3、连续下坡路段

长度大于3公里的连续下坡且平均纵坡坡度(I%)大于一定坡度的路段(二级公路I>4.5,三级公路I>5,四级公路>5.5)。

4、视距不良路段

会车视距(L)不满足规定的路段(二级公路L<150米,三级公路L<80米;四级公路L<60米)。

5、路侧险要路段

路侧陡崖、深沟路段和高填土、高挡墙路段(陡崖、深沟深度和边坡高度或挡墙高度大于4米);路侧距离土路肩边缘3米内有河流、湖泊、沟渠、沼泽等路段。

6、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符合国家《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4.5.6-2017)标准规定的路段。

7、其他平交道口、施工路段、易侧滑等交通环境复杂的路段。

附件2:

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

一类桥梁评定标准(完好状态)

1、重要部位功能与材料均良好。

2、次要部件功能良好,材料有少量(3%以内)轻度缺损或污染。

3、承载力和桥面行车符合设计标准。

4、只需日常清洁保养。

二类桥梁评定标准(较好状态)

1、重要部位功能良好。材料有局部(3%以内)轻度缺损或污染,裂缝宽度小于限值。

2、承载力和桥面行车符合设计标准。

3、需进行小修、保养。

三类桥梁评定标准(较差状态)

1、重要部件和材料有较多(10%以内)中等缺损,裂缝宽度超限值,或出现轻度功能性病害,但发展缓慢,尚能维持正常使用功能。

2、次要部件大量(10%-20%)严重缺损,功能降低,进一步恶化将不利于重要部件和影响正常交通。

3、承载力比设计降低10%以内,桥面行车不舒适。

4、需要进行中修。

四类桥梁评定标准(坏的状态)

1、重要部件和材料有大量(10%-20%)严重缺损,裂缝宽度超限值,裂缝间距小于计算值,风化、剥落、露筋、锈蚀严重;或出现中等功能性病害,且发展较快,结构变形小于或等于规范值,功能明显降低。

2、次要部件有20%以上的严重缺损,失去应有功能,严重影响正常交通。

3、承载力比设计降低10%-25%,必要实行限速或限载通过。

4、要通过特殊检查,确定大修、加固或更换构件的措施。

五类桥梁评定标准(危险状态)

1、重要部件出现严重的功能性病害,且有继续扩展的现象;关键部位的部分材料强度达到极限,出现部分钢筋断裂、混凝土压碎或压杆失稳变形的破损现象,变形大于规范值,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动力响应不能达到平时交通安全通行的要求。

2、承载力比设计降低25%以上,必须降低通行荷载与车速,或封闭交通。

3、要通过特殊检查,确定处置对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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