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3/2018-1792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8-03-29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03-29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处室:

  《银川市教育局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清单》已经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教育局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清单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脱贫攻坚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首都带首府”京银教育合作为引领,大力实施脱贫富民战略,把推进贫困人口脱贫与推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改善移民贫困地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基础办学条件,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满足老百姓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的现实需求,全面提高全市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为实现自治区打造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目标而努力奋斗。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100%,小学六年巩固率保持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

  二、工作重点

  紧盯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建立完善教育扶贫政策措施和推进机制,补齐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短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继续抓好“两后生”职业教育工作,使每一名有意愿的“两后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聚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分类实施更有针对性的资助政策,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安心学习。

  三、重大项目及投入

  (一)实施学前教育扩面提质计划。实施第三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要求,实施幼儿园“增量、提质、普惠”工程,切实做好幼儿园分类定级评估工作,扩大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安排资金1600万元用于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落实自治区学前教育在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儿童享受“一免一补”政策,每生每年免除1500元保教费,补助900元生活费。加快移民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建设,力争到2021年实现全市常住人口规模超过1500人的行政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实现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规划财务处负责,县(市)区教育局落实。)

  (二)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计划。印发《银川市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均衡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积极推进城市优质学校同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帮扶,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提标扩面,出台新一轮集团化办学扶持政策,完善保障机制,深化基于全域银川的优质教育扩面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切实提高贫困地区乡村小学教学质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规划财务处、教学处负责,县(市)区教育局落实。)

  (三)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出台《银川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扩大农村户籍学生免学费覆盖面,以县为单位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年底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落实自治区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奖补机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教学处、规划财务处负责,两县一市教育局落实。)

  (四)强化职业教育技能富民。出台《银川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管理办法》,以扶贫移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调动银川市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教育中心资源优势,开展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加强校企合作,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创业就业能力。全年完成3500名宁南山区“两后生”职业教育招生及就学计划,面向社会完成2000人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教学处负责,银川市职业技术学院落实。)

  (五)加强发展高等教育。依托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高职院校,落实教育扶贫招生政策向贫困地区倾斜要求,以“首都北京带首府银川”教育合作为契机,积极推进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首都师范大学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增加贫困家庭和农村学生更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落实)

  (六)实现全学段学生资助全覆盖。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资助中心要求,落实全学段学生资助政策,精准识别资助对象,精准确定资助标准,保障学生资助“应助尽助、应贷尽贷”,让每个贫困家庭学生都能接受公平教育。(规划财务处、综合处负责,县(市)区教育局落实。)

  (七)加强特殊教育。贯彻落实《特殊教育二期提升行动计划》,充分发挥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服务功能,逐步探索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段两头延伸,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年限,鼓励支持随班就读,不断提升特殊教育普及程度,帮助因残致贫人员脱贫。支持乡镇寄宿制学校发展,关爱留守儿童和特困家庭学生。(教学处负责,县(市)区教育局落实。)

  (八)强化乡村教师素质提升。统筹推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落实《银川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年)》,扩大乡村教育“对口援助”,支持市属和三区优质教育资源与贫困偏远地区学校共建共享,建立乡村教师校长发展对口帮扶机制,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组织人事处、教学处负责,县(市)区教育局落实。)

  (九)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实施银川市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以“互联网+教育”为先导,借力自治区“教育云”等优质教育媒介资源,开展中小学信息化改造,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库覆盖面,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教学处负责,县(市)区教育局落实。)

  (十)加强教育扶贫结对帮扶活动。抓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好结对帮扶活动,推进结对帮扶工作向纵深发展。(综合处负责)

  四、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教育精准扶贫领导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做好党建帮扶和“双联”工作,扎实做好定点贫困村脱贫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扶贫办、妇联、共青团、工会及社会慈善基金会公益组织工作统筹,协调“雨露计划”、“护航春蕾”、“青春护苗”、“金秋助学”和“燕宝奖学金”等资助行动有效落实。

  (三)严格制度保障。严格落实请示、报告、督导和考核等工作,加强典型案例及好经验好做法信息报送,便于宣传推广。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进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