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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8-9396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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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1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8-12-13 |
名 称: | 关于举办初中语文、数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市直属中学: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银党发〔2009〕56号)的精神和《银川市教育局2018年教师培训计划》,经教育局研究决定举办初中语文、数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及意义
通过培训,使银川市教师在思想品德修养、学科教育理论、教育教学方法、师生心理健康、现代科技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有一个整体的提高,从而形成一支具有较高思想素质、较强业务能力、较新教育理念,在课程改革实验与实践中能起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培训对象
师德修养高尚、教育理念先进;有创新意识和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能勤奋钻研,并具有比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学科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三、培训项目及具体安排
1、培训时间
2019年1月18——23日,2019年1月18日报到,1月19——23日培训学习,1月24日返程。
2、报到及培训地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号
电话:010-65786100
3、银川市初中语文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班主任
袁建萍 简婷
银川市初中数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班主任
冯宝 奚之强
四、培训形式
专题理论学习、专题研讨、考察学习、撰写研修报告、自主研修等方式。
五、经费支出
1、此次培训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培训费(含食宿费)由银川市教育局2018年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予以支付。
2、参培教师参加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生活补助费等按财务有关规定由各派出单位予以报销。
六、其他事宜
1、参培教师往返车票或机票由个人自行订购(一定要使用公务卡购买)。
2、参培教师自行到培训地点报到。
3、培训学时由培训单位出具学时证明,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按规定将参培教师学分计入市级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系统。
4、培训期间,学员完成2000字的培训心得交带队老师。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接此通知后,按照培训人员的要求,认真选拔参培教师。
注: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把参培人员名单以文件附件2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至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奚之强老师的邮箱:361582612@qq.com。
附件:1.培训人员分配表
2.2019年寒假培训班报名表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