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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9-00468 发布日期:2019-09-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关于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灵武市教育局、永宁县教育局、市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

2019年5月,银川市印发了《银川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查找当前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县区主管学校由县区进行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19年9月10日—13日

三、检查内容

(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开设、实训设施设备配备、教师配备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举办护理、学前教育等专业在专业名称后随意增加专业方向未经批准设立国家规定目录外专业或不规范使用专业名称;不具备办学条件开设相应专业;教师配备不足;实训设施设备配备不足;开设专业与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

(二)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情况。是否存在:合作企业不具备承担校企合作的资质;以校企合作办专业为名,违规向学生收取学费、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培训费等以校企合作为名将学生全程委托给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培养和管理或将学生放到企业打工,或以收取管理费或按比例分成等形式将学生培养任务变相转包、分包给合作企业

(三)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情况。是否存在:公办学校没有严格落实国家免学费政策;民办学校没有按照备案价格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情况强制购买保险和学生用品跨学期收费,收费没有落实公示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国家与区市的学生资助与减免政策其他乱收费现象。

(四)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中职学校通过虚假注册学生学籍或双重注册学籍冒领、套取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不按时如实上报学籍异动信息。

(五)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挂靠其他学校或以联合办学名义举办护理、学前教育等专业与普通高校、国家开放教育、成人高校等联合办学,组织中职在校生套读专科、本科层次学历教育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擅自开展中高职衔接培养;违规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

(六)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实习情况。中职学校安排一年级或未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或安排实习时间超过相关规定;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侵占、克扣学生的顶岗实习报酬;收取企业以学生实习、就业等名义支付“人头费”、劳务费等以勤工俭学为名,组织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

(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情况。是否存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低;就业率数据统计不准确、虚报瞒报数据等。

(八)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安全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此次专项检查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安排部署,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做好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如实提供各类工作资料,确保数据、资料的准确性。

(二)分层推进,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业务主管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全面排查要抽调相关工作人员,重点排查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专业实训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校企合作开展情况、收费管理等方面。

(三)边查边改,以查促改。要在专项检查过程中,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及时整改,以整改促发展。对摸排出的问题和风险,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对重大风险和严重问题要整体研究、跟踪督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灵武市教育局、永宁县教育局检查结果于2019年9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2019年0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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