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教育督导工作

索 引 号:640100-103/2021-00463 发布日期:2021-09-03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推进工作市级实地督导检查的通知

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推进工作市级实地督导检查的通知

金凤区、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推进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银政教督办〔2021〕6号)精神,现就实地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及日程安排

经研究决定,2021年9月8日实地督导检查贺兰县,9月9日实地督导检查金凤区。日程安排如下:

二、督导检查组人员组成

组 长:马小林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副组长:白 燕 自治区督学

成 员:唐金茂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四级调研员

      马  丽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幼儿教育集团总园长
          潘  雪 银川市教育局教育二科科长张勇超 银川市第七幼儿园园长

      刘  璐 银川市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

      谢  萍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刘晋艳 银川市实验中学会计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参加汇报会和座谈会的人员。汇报会参加人员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幼儿园园长代表,园长代表为公办园、普惠园、非普惠园各3人。

(二)汇报会和座谈会一并进行。由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部门领导作补充,同时督导组对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沟通核实;汇报后进行座谈,主要了解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三)创建工作资料集中放置在汇报会现场,会后进行资料查阅。备查资料主要包括自查报告、政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整改台账、幼儿园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整改台账。其中自查报告、政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整改台账按督导组人员人手一份,幼儿园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整改台账按公办园、普惠园、非普惠园整理成册,准备一套备查。工作档案按17个二级指标归档整理。

(四)实地抽检的幼儿园由县、区确定,公办园、普惠园、非普惠园都要有,好、中、差兼顾。

(五)为了做好本次督导工作,两县区要确定一名联系人,于2021年9月3日将姓名联系方式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谢萍处。

(六)督导工作结束后将形成督导报告,在征求县、区认可后上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七)评估组人员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客观原则,认真做好督导评估工作,在评估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请假。于9月7日下午3:00在银川市教育局728会议室参加督导评估工作培训会。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