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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8-17918 发布日期:2018-04-23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滨河新区小孔明学校:违规所招学生已妥善安置

滨河新区小孔明学校:违规所招学生已妥善安置

  近日,针对银川滨河新区小孔明学校2017年违规招生的行为,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银川市教育局依法依规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违规所招的学生已被妥善安置。

  2017年,银川滨河新区小孔明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层次和类别,在无高中办学资质的情况下违规招收高一新生80人。今年4月12日,银川市教育局正式将处罚决定书送达该校,责令该校对2017年违规招收的学生进行分流并退还所收费用。同时在行政处罚书中明确告知:如该校对市教育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为妥善做好学生分流工作,银川市教育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决定由市属具备高中办学资质的宁夏开元学校负责接收银川滨河新区小孔明学校违规招收的80名学生。4月14日,78名学生在宁夏开元学校进行了登记报名,未报到的2名学生经校方联系,已退学。4月16日,所有学生已正式开课,家长代表参与了第一天的听课和用餐,表示满意,分流工作平稳、有序完成。同时,银川市教育局已协调自治区教育厅对学生学籍信息予以审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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