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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7-01653 发布日期:2017-03-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银川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银川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现将我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的种类(3类)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户籍要求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银川市,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在银川就读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三)学历要求 

  1.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于2017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最早应于毕业最后一学期进行。 

  (四)普通话要求 

  非语文专业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等级。 

  (五)体检要求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宁教人201497号)。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成绩要求 

1.国考: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未打印合格证的考生,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 )”自行彩色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师范类:(1)已取得与申报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相应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证;(22017年全日制师范应届毕业生已完成相关学习课程并合格,学分达标。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322日-415日(早9001800)。 

  2.报名网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网http://www.jszg.edu.cn 

  3.网报入口 

  1)国考:参加国考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后,在“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申报(上传照片规格:近期免冠jpg格式,像素为114×156,大小19K以内)。申请人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国考”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专业相一致。 

  2)师范类: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后,在“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申报(上传照片规格:近期免冠jpg格式,像素为114×156,大小19K以内)。申请人网上申报专业须与本人在全日制师范学校所学专业相一致(申报资格证专业与本人在师范学校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国考) 

  (二)现场确认 

  1.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请咨询各县市区教育局)。并在县(市)区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并打印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面打印,同时贴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一致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符合认定申报条件的在读研究生和2017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大学院(系)填写鉴定意见,银川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和根据国家政策在宁夏服务且正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等申请人由现工作单位填写鉴定意见,在企业就业的申请人由现工作企业填写鉴定意见,社会类申请人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鉴定意见。 

  3)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明。提供相应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研究生除提供本科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在读研究生证明》(模板见附件1)及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见附件2)及在读期间成绩单原件。 

  5)国考申请人需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彩色打印)。 

  6)户籍证明。银川户籍申请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银川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但户籍不在银川的申请人,以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录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替代户籍证明;户籍不在银川,但在银川的企业就业的申请人,用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的台账替代户籍证明;申请人属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等根据国家政策在银川服务的大学生,且正在服务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也可以在服务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在服务地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用签约手续的复印件或现服务单位开据的就业证明替代户籍证明;在读研究生和符合认定申报条件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报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报,在学校所属地认定机构申报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 

  7)《教师资定体表》。 

  82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三)证书发放 

  春季认定证书将于20176月底发放完毕,具体发放时间和领取地点请关注银川市教育局和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                    

     

    联系电话:5555537  5555539  6888715 

    联系人:  金小白        马学明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银川市教育局 

20173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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