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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7-11761 发布日期:2017-07-11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2017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通告

2017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通告

  经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7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公布如下:

  一、兴庆区、金凤区城市普通高中(银川一中、银川二中、银川九中、银川唐徕回民中学、银川六中、银川市实验中学、银川高级中学、宁夏长庆高级中学)最低录取控制线为546分;

  二、西夏区城市普通高中(宁大附中、银川二十四中、北民大附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518分;

  三、三区农村学校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505分;

  四、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自定;

  五、少数民族考生照顾10分已计入总分,其他照顾政策加分在“择优录取”批次录取时计入总分。

  六、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在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对社会公布;

  七、银川市三区中考招生“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在7月15-16日进行;“择优录取”批次录取工作在7月22-23日进行;7月25日,对于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征集志愿”。

  八、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普通高中录取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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