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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4/2015-04562 发布日期:2015-08-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科技局
名 称:对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16号“关于发挥宁夏大学城对银川经济带动作用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对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16号“关于发挥宁夏大学城对银川经济带动作用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民革银川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宁夏大学城对银川经济带动作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银川大学城人口聚集度高,市场容量大,在西夏区乃至银川市经济发展过程的带动作用十分重要。根据提案所提问题,结合我局部门职责以及实际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主要落实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落实2010年银川市出台的《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创业的若干意见》(银党发〔20107号),吸引和鼓励相关科技人才大力开展科技创业,加快人才引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政府通过提供规划、土地、水、电、气及项目资金等各种优先权的方式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利用自有的科技创新成果、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开展科技创业。

二、积极落实2009年银川市出台的《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的若干意见》(银党发〔200923号),鼓励和支持各高等院校积极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建立科研分支机构,政府将分三段就高等院校与企业的不同方式的合作给予贷款贴息、后补助等资金支持,给予少则15万元,多则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如:2013年宁夏大学与西夏区个体经营茂林苗圃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的药用观赏植物角蒿综合利用研究项目列入银川市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了10万元的资金支持;2014年,我市科技特派员企业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植保所、宁夏大学农学院、宁夏农林科学院联合开展产学研用科技合作,实施的“设施蔬菜根结线虫综合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科技专项,给予了2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利用自有的科技创新成果、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开展科技创业。申请实施转化的科技创新成果和专利技术必须经过中试阶段验证,并得到相关试用单位或试用人肯定性的认可评价。转化项目的可行性由银川市科技局根据申请,进行审核、调研、筛选,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可行的,优先给予科技开发项目和专利技术实施转化项目支持。如:2010年,我市给予宁夏大学鲜切花花期调控技术研究项目8万元的资助;2014年,给予宁夏大学全自动小型灌装系统设计制造与示范项目15万元的资助

四、坚决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政策。多年来,银川市通过给予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的方式激励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专家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全市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和科技创业。如:近年来,我市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工作,来自宁夏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27名科技人员被选派为银川市科技特派员,深入我市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服务工作,并享受银川市科技特派员创业政策,对于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期间与企业联合开发出新产品或新工艺的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项目,经科技特派员申请,企业核实,市科技局验收通过,给予科技特派员服务项目后补助,目前,已有“经济型机动车液力控制行星传动自动变速器的研发”等8个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项目得到后补助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康吉安    688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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