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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7/2018-453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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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7-0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林业局 | 发布日期: | 2018-07-09 |
名 称: | 关于成立银川市林业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责任分工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银川市林业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志鑫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钟建元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局系统其他处级干部、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局属各基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景园林学会,由苏月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郭淑兰同志兼任联络员。
二、责任分工
(一)信用体系考核指标任务分工(15项)
1.根据《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编制市林业局年度工作方案。
(责任科室:风景园林学会,完成时限:7月30日前)
2.负责信用信息归集与报送工作,确保数据实时更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要严格按照作出行政决定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归集公示。
(责任科室:绿化管理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负责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建立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工作制度并推送至市信用办。
(责任科室:风景园林学会、财务科 ,完成时限:10月30日)
4.负责使用嵌入接口程序嵌入部门管理系统实施查询。
(责任科室:风景园林学会,完成时限:10月30日)
5.负责林业系统信用承诺、信用核查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的建立与应用。
(责任科室:建设科、风景园林学会,完成时限:10月30日)
6.负责建立联合奖惩制度,开展联合奖惩信用监管。
(责任科室:建设科、风景园林学会,完成时限:7月30日)
7.负责按照部委已出台的红黑名单制度,制定林业行业“红黑名单”认定和退出细则或落实措施,并按照“红黑名单”认定细则提出红黑名单并实时推送至银川市用工信用信息平台,每季度报送不少于2个合格联合奖惩案例。
(责任科室:建设科、养护站、风景园林学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负责对国家平台、自治区、银川市认定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中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涉嫌严重失信个人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和对名单中市场主体覆盖情况报市信用办。负责与失信主体签订信用承诺书并在“信用中国(宁夏银川)”网站进行公示。
(责任科室:建设科、养护站、风景园林学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负责结合林业行业信用建设和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知识教育、政策宣讲、主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活动并将活动有关资料推送至市信用办。
(责任科室:建设科、风景园林学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负责每月按时向“信用银川”公众号及网站提供林业行业信用建设宣传稿件2篇,并积极组织媒体开展林业行业信用建设宣传报道。
(责任科室:风景园林学会、建设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负责建立、落实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并推送至“信用中国(宁夏银川)”门户网站。
(责任科室:风景园林学会,完成时限:7月30日)
12.负责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编制,并在年中、年底按要求报送至市信用办。
(责任科室:风景园林学会,完成时限:按时限报送)
13.负责指导三区两县一市林业局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协同监管,建立创新性联合奖惩机制和信用分类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
(责任科室:风景园林学会、建设科、林业科、绿委办,完成时限:12月30日)
14.负责在年底前完成本系统存量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
(责任科室:风景园林学会、建设科,完成时限:12月30日)
15.负责组织开展林业行业重点失信领域专项治理。
(责任科室:建设科、养护站、风景园林学会,完成时限:10月30日)
(二)信用制度建设任务分工(10项)
1.负责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
(责任科室:办公室、建设科,完成时限:7月30日)
2.负责完成行政监督制度。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管理科,完成时限:7月30日)
3.负责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责任科室:办公室、建设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负责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责任科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7月30日)
5.负责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科研管理、干部选拔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信息征集管理和平台制度建设。
(责任科室:建设科、组织人事科、养护站、林技站,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负责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责任科室:建设科、养护站、风景园林学会,完成时限:7月30日)
7.负责建立林业工程建设类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诚信监管制度、信用评价结果与相关审批审核结果的信用关联管理制度。
(责任科室:建设科、养护站、风景园林学会、林业科,完成时限:7月30日)
8.负责建立政府采购信用体系检核及监管制度、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招标失信惩戒制度、政府采购信用商信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制度、招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
(责任科室:建设科、养护站、风景园林学会,完成时限:7月30日)
9.负责建立旅游业消费者意见反馈和投诉记录与公开制度。
(责任科室:滚钟口 ,完成时限:7月30日)
10.负责建立林业系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责任科室:林业科、森林公安分局,完成时限:7月30日)
银川市林业局
2018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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