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5/2016-0648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6-12-21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委(宗教局) 发布日期:2016-12-21
名 称:银川市民委(宗教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

银川市民委(宗教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导和促进我委(局)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局)实际,对我委(局)内部控制基础性实际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估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委(局)作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的主要业务职能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依法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协调推进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开展民族宗教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防范和抵御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引导宗教界开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各项活动,促进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开展情况 

  (一)组织结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委(局)成立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评价、管理、监督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马赞雄  市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 

      副组长:王连丛  市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 

              强  娟  市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 

      组  员  涛  市民委(宗教局)副调研员 

              李金明  市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 

              夏  森  市佛教协会副会长 

              王华麟  市道教协会副会长 

              周晓琴  市民委(宗教局)办公室主任 

              方宏刚  市民委(宗教局)民族科科长 

              马海军  市民委(宗教)宗教科科长 

              马晓春  市民委(宗教局)清真办主任 

              保杏红  市天主教“两会”秘书长 

              齐九龙  市基督教“两会”秘书长 

              王丽萍  市海宝塔寺管理所主任 

      领导小组在委办下设办公室,周晓琴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1、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2、单位法人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责任情况。 

  3、单位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 

  4、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 

  5、不相容岗位与责任分离控制情况。 

  6、资产管理控制情况。 

  7、建设项目与合同管理控制情况。 

  (三)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 

  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方法主要根据工作的岗位性质采用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等。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4个评价等级。总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总分小于90分大于等于80分为良、总分小于80分大于等于60分为中、总分小于60分为差。 

  (四)取得成效 

  1、强化本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切实保障内控制度的正常运行。 

  2、根据内控制度,统筹兼顾各项事宜,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合理开支、有效管理资金,保障资金的合理性、安全性。 

  3、建立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杜绝资金挪用挤占行为、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4、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以便资金查询、部门监管,严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性、严肃性。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内部控制意识不强,执行力度不够,对于行政经费的支出,特别是办公费等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 

  2、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如未按规定建立起定期财产盘点制度,各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未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实物卡片,责任不明确等,导致资产账实不符及资产流失。 

  三、特别说明 

  (一)特别说明 

  我单位没有因为内部控制管理发生过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反响及经济犯罪等问题。 

  (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结果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中列明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我委(局)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51分,业务层面评价得分38分,共计89分,结论为良。 

  我单位各项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类别 

评价指标 

评价得分 

单位层面(60分) 

1、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14分) 

13 

2、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责任情况(6分) 

6 

3、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8分) 

6 

4、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16分) 

15 

5、不相容岗位与责任分离控制情况(6分) 

4 

6、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10分) 

6 

业务层面(40分) 

7、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7分) 

6 

8、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6分) 

6 

9、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7分) 

7 

10、资产管理控制情况(6分) 

5 

11.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情况(8分) 

8 

12、合同管理控制情况(6分) 

6 

合计(100分) 

评价总分 

88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单位将认真落实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工作制度、加强本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度建设,加强内控工作的监督检查,预防重大经济损失。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