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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5/2017-041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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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7-05-08 |
责任部门: | 市民委 | 发布日期: | 2017-05-08 |
名 称: | 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精神,按照银川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纪发[2017]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涉农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处全市民族宗教系统2015-2016年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督促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健全完善涉农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推动涉农惠农项目依归实施,资金安全运行,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石。
二、时间安排
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
三、整治重点
专项行动聚焦涉农扶贫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基层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骗取冒领,主要是通过编造虚假材料或冒用他人名义,集体或个人侵占扶贫资金等问题。
二是截留挪用,主要是将涉农扶贫资金挪作他用,甚至挥霍私分等问题。
三是优亲厚友,主要是违规将涉农扶贫资金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亲属、朋友等问题。
四是吃拿卡要,主要是借办理扶贫事项、涉农扶贫资金分配之机,收受好处费或乱收费等问题。
五是挥霍浪费,主要是在落实扶贫政策时敷衍应付,随意使用甚至滥用扶贫资金,造成损失和浪费等问题。
六是监守自盗,主要是涉及涉农扶贫资金的单位或部门,不尽职、不作为,甚至玩忽职守、知规违规、监守自盗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8日--5月8日)
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对深入开展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成立“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全面理清本单位承担的涉农扶贫资金相关政策的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工作流程、重点环节和廉政风险点,责任落实到人。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9日--5月20日)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对照本次专项行动的排查范围、任务分工、工作重点,认真组织进行摸底排查,查摆在2015年和2016年在涉农扶贫资金申报、拨付、实施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2017年5月20日前,各县(市)区将自查报告和2015-2016年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市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银川市民委(宗教局)民族科407室)。
(三)重点督查阶段(5月21日—9月20日)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对涉农扶贫资金大清理、大排查,填写《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统计表》(附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2015年-2016年以来涉农扶贫资金数额大或有问题线索的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违规违纪的要快查快结,涉嫌违法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查处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增加通报曝光频率和数量,扩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影响力,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以案明纪”,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前向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纪委党风政风督查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和问题线索。
(四)整改汇总阶段(9月21日—12月30日)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要立即整改,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以自查自纠的实际成效推动专项行动有效开展。要坚持问题线索台账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要坚持查处与整改相结合,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剖析问题根源,加强教育监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5年到2016年以来在涉农扶贫资金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登记、汇总。11月15日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行动活动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纪委。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高度重视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深入开展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
2、突出行动重点。要对照专项行动要求的时限和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搞好自查,重点清查涉农扶贫资金规模大、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逐年逐项逐条排查本单位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要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对一般问题坚持做到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对执纪不严、瞒案不报、有案不查、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4、接受群众监督。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5、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同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在上级督查组检查之前,达到“问题整改彻底、制度健全完整、资金管理规范”的目标,切实打通涉农惠民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春霞
邮 箱:ycsmwmzk@163.com
电 话:0951--6888749
附件: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统计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