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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7-0312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7-02-27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2-27
名 称:关于印发2017年银川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银川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属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市属各社会组织:

  现将《2017年银川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民政局

  2017年2月27日

2017年银川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社会组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培育发展为目标,全方位开展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创新、管理创制、发展创效、服务创优的活动。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坚持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与规范监管相统一,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善社会组织制度建设,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完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筹备成立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领导管理“四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以民政局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提高党组织覆盖率。立足“四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创新组建方式,采取单独组建、行业联建、区域联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引导和督促新注册成立的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加大对挂靠式、联合式党组织的培育力度。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枢纽型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组建力度,探索区域化组建管理创新,进一步扩大党在社会组织中的覆盖面。

  二、加强社会组织政策管理体制的创新

  3、继续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暨法人库项目建设。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红黑名单榜”。按照“明晰权责、加强协同、源头赋码,全面覆盖、预赋码段、回传信息、平稳过度、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按时、保质、平稳有序地做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及新版登记证书的发放工作,清理不作为及乱作为的社会组织,确保赋码顺利完成。

  4、继续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要求,参照《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职能、财产、人员、党建、外事等方面脱钩,改变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增强其自主性和活力。加大对新申请成立社会组织中公务员兼职的审核力度,落实对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现职工作人员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清理工作,严控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等经济类社会组织兼职。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遵循市场化改革方向发展,打破行业协会商会垄断格局,鼓励适度竞争、优胜劣汰,促进行业协会的蓬勃发展。

  5、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与执法,推进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撤销长期不开展活动却占用社会组织资源的社会组织,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及平安银川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实施“社会组织结对精准扶贫工程”,培育“民政+社会组织+会员企业+个人”的全民参与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项目,配合上级部门贯彻落实自治区“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的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着眼助力精准扶贫,充分展示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及履行社会责任中的作用。

  三、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建设工作

  6、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推进《银川市社会组织(党群)孵化基地方案》落实,利用自治区福彩资金,建设银川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扶持项目、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努力把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成为公益事业发展的“助推器”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及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输送站”。

  7、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指导和帮助有条件、有能力的社会组织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发展。

  8、继续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推动市县区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原则,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为社会组织提供宣传推介、孵化培育、公益创投、培训交流、信息咨询等全方位服务。推动枢纽型社会组织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管理上承担部分行业自律、行业规范职能。

  四、加强规范建设,提升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能力

  9、继续落实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引导社会组织自觉公示年度报告和重大事项,将不按时提交、未按规定填报、公示年度报告或报告内容弄虚作假的社会组织列入异常名录,在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中予以限制。

  10、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在社会组织中开展讲诚信、讲奉献活动,利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社会组织“两建”宣传教育,宣扬诚信自律,曝光失信典型,全面动员社会组织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体系建设。督促引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六个机制,建立健全诚信经营、行业自律长效机制。

  2017年是实施社会组织“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社会组织深入改革的重要一年,各县(市)区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组织协调下,发挥各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同心同德,按照“宣传、服务、规范、发展”的总要求,进一步把社会组织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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