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8/2018-2646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8-06-04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6-04
名 称:关于对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考评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福利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和第14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等6厅局联合发文启动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要求,同时为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着力解决制约养老院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养老院服务发展机制,塑造养老院“安全、诚信、优质”的服务品质。银川市民政局联合银川市老龄办、银川市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考评细则,开展了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质量考评工作,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银川市养老院服务质量考评表细则,对全市25家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质量进行了考评,考评组通过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现场巡查的形式,经综合打分、评审,被评定为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有4家、良好(85分以上,含85分)有4家、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有14家,未运营1家、未进行考评2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1、3家机构未依法办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6家机构负责人未参加养老服务专业相关培训。

  3、5家机构养老护理员未全部接受岗前培训。

  4、6家机构餐饮服务人员未达到100%持证上岗。

  5、18家机构在养老院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未达到100%持证上岗。

  6、15家机构未按规定定期开展培训。

  7、7家机构对服务人员绩效考核激励制度不健全。

  8、5家机构对老年人入院评估及根据需求提供服务制度不健全,记录不完整。

  9、4家机构入住老年人未达到100%签订入住合同或协议。

  10、3家机构没有专门负责接待和处理投诉建议的部门、人员和电话,制度建立不完善。

  11、4家机构入住老人健康档案未建立或建立不完善。

  12、2家机构未按规定公开养老院基本信息。

  13、4家机构未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告知。

  14、13家机构未按规定建立或完善入住老年个人信息保密制度、记录等。

  15、13家机构未按规定开展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考核。

  16、6家机构老年人居室面积不符合标准。

  17、7家机构公共活动区域的设置及相应配套设施不完善。

  18、14家机构对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等服务运营需要配备的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不齐全。

  19、5家机构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未安装呼叫器。

  20、13家机构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和交接班制度不健全,记录不完整。

  21、13家机构协助老人清洁个人卫生制度不健全,记录不完整。

  22、11家机构为老人整理床铺、更换清洗晾晒衣物等记录不完整。

  23、19家机构对老人身心状况观察的交接班记录或护理记录及处置记载记录不完善。

  24、13家机构24小时服务制度不健全,记录不齐全。

  25、15家机构对卧床老人褥疮护理及预防工作不到位。

  26、9家机构未按规定更换食谱,膳食记录及存档工作不完善。

  27、5家机构未建立食品留样制度。

  28、7家机构未达到食品生熟、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制作、存储。

  29、11家机构未建立对老人房间有无有过期食品进行检查,提醒老人及时过期腐烂食品进行处理等相关制度,记录不完整。

  30、9家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对老人房间进行及时清扫整理,未建立相关制度,记录不完整。

  31、14家机构未建立对老人衣物等物品的收集、分类、清点、消毒与送回服务等相关制度,记录不完整。

  32、10家机构未建立传染病预防措施。

  33、15家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突发事件等相关制度、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

  34、21家机构都未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对消防知识掌握不熟练。

  35、9家机构未按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度不健全,记录不完整。

  36、12家机构未按规定制定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未按规定开展演练和培训。

  37、11家机构未设立吸烟室,个别机构有老人在室内吸烟。

  38、10家机构未定期开展电器线路、管道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安全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记录不完整。

  39、10家机构未按规定建立出入、探索、请销假制度。

  40、11家机构对养老院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和24小时巡查工作不到位;

  41、13家机构未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包括处置流程、报告制度等)。

  42、14家机构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无上岗证,个别机构未配备微型消防站。(各机构存在问题详见附件2)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认真组织,积极整改。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福利机构要以此次考评为抓手,认真对照银川市养老院服务质量考评表,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如整改后仍不合格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到位的,提请许可审批单位予以注销。

  3、各县(市)区民政局于6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民政局救灾科。

  4、拟注销机构。银川市铂宫汉养老院,自开业至今一直未开展活动、银川市上前城村老年公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多次整改均未达标,金凤区乐寿康老年公寓,因场地被收回,长期无固定经营场所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以上机构停止养老服务活动,在妥善安置入住老人的基础上,尽快办理注销手续后关停。

  附件:1、银川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统计表

  2、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质量检查考评台账

  银川市民政局 银川市老龄办

  银川市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贺新民,联系电话:0951-6888769

  电子邮箱:jzk8769*163.com)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