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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7-21361 发布日期:2017-08-27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民政局
名 称: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32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3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杜勇委员:

  杜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儿童福利机构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在接到委员的建议后,于7月21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之后,银川市民政局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救灾救济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周妙亮副市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底,银川市共有孤儿432名(全部为分散供养),其中父母双亡孤儿23名,事实无人抚养孤儿409人,432名孤儿全部为分散供养。银川市目前尚无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市辖三区两县一市发现的弃婴由宁夏儿童福利院收养。

  二、落实孤儿养育的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孤儿的生活和养育水平,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孤儿的关怀,各级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切实解决了他们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一是认真落实孤儿养育津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区孤儿养育津贴制度的通知》 (宁政发〔2011〕143号) 精神,孤儿养育津贴由自治区配套50%,银川市配套25%,市辖三区各配套25%,父母双亡孤儿的养育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的养育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金凤区分别为900元、700元,比其他县市高200元),2016年共发放孤儿养育津贴262.22万元。

  二是认真落实孤儿医疗救助。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8号),对孤儿在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门诊大病,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和非医保药品价款后,对剩余费用按照90%标准给予补助,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三千元;在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住院总费用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重点优抚医疗补助报销部分和非医保药品价款后,对剩余费用按照90%标准给予补助,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三万元:对重特大疾病住院的,年住院总费用累计超过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民政医疗救助部分和非医保药品价款后,对剩余费用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救助一次,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八万元: (一)剩余费用在三万元至十万元的,给予50%的补助;(二)剩余费用在十万元以上的(含本数),给予60%的补助。

  三是认真落实冬季采暖补贴。根据《银川市城乡低保对象和部分优抚对象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规定,对市辖三区孤儿:按照年度给予每人一次性采暖补贴400元。

  四是认真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特困人员供养暂行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208号)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满16岁的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在义务教育阶段,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负责安排就近入学,并免交各类学杂、书本费用,在高中教育阶段(含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协调特困人员就读学校,按照有关政策减免相关学杂费用,其他教育费用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从临时救助资金给予救助。对批准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后,继续在校就学的,可暂不取消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直至学业结束。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生活救助经费,按每人每年15000元的标准,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按实际供养人数核拨到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生活救助经费,按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特困人员个人或监护人账户。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建议从政府层面,组织人社、公安、民政、残联、司法、教育等部门,对孤儿安置、教育、就业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出台相关政策。

  二是银川市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部门、社会团体要关心宁夏儿童福利院的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在春节、六一等节假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是积极做好成年孤儿的生活保障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要关心成年孤的生活。孤儿成年后具有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鼓励其积极就业;孤儿成年后不具备劳动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符合特困条件的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并妥善进行安置。不符合特困条件但因特殊原因收入过低,且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民政部门及时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同时享受低保的医疗、采暖等相关救助政策。

  四是各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办)、人社、公安、民政、残联、司法、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积极配合宁夏儿童福利院做好孤儿、弃婴、困境儿童接收安置工作以及成年后回归社会的安置工作。孤儿、弃婴、困境儿童所属街道、居委会应主动关心和帮助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不轻视,不抱偏见,以促进成年孤儿尽快融入社区,自立门户,成家立业。

  联系人:武利群 联系电话:0951--6888757

  银川市民政局

  2017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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