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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7-0495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17-06-20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牧局 发布日期:2017-06-20
名 称:市农牧局关于做好开斋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农牧局关于做好开斋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牧局、局属各单位: 

  开斋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进入6月以来,生产经营活动处于高峰期,交通运输繁忙,群众出行增多,加之夏季雷电、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诱发事故的因素大幅增加。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开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安排部署,不断强化措施,突出教育引导,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从即日起,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行业(领域)内的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农业生产特点,开展农机、渔业、劳动密集型涉农企业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并跟踪落实。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保障各项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五个到位的要求扎实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三、切实做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农业机械安全重点对农用机械营运、驾驶人员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非法改装车辆等,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责任领导:王英斌   

  责任单位:农机科、市农业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农牧局 

   2、冷库安全生产。负责农产品加工企业、蔬菜园区涉氨冷库排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票证的执行情况;制冷系统(液氨储罐、压缩机)是否按规定设置必要的控制、报警装置及紧急切断联锁系统,各类安全附件,仪表是否按期进行校验,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是否防爆并处于完好状态等;应急救援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责任领导:张惠平    

  责任单位:乡企科、蔬菜科、各县(市)区农牧局 

   3、渔业生产安全。深入开展“三无”“三证不全”渔船和渔船非法载客的整治;继续加强渔船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职能、落实工作职责;渔池安全警示牌。 

  责任领导:王英斌 

  责任单位:水产科、各县(市)区农牧局 

   4、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67号)精神,按照《银川市农牧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农牧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开斋节期间农牧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农牧系统201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按照各自监管职责的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加强值班工作,做好各种防范准备 

  开斋节期间,要对领导带班、安全调度和值班、事故救援等工作做好充分安排,并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要在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各县(市)区农牧局、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纪检监察室择时督查,对电话呼转、不坚守工作岗位的值班人员,严肃追责。 

  要求各县(市)区农牧局、局属各单位于23日之前,将开斋节期间值班表报市农牧局邮箱(ycsnmj@163.com) 

  联系人:薛英萍  6889011       

    

                                                       银川市农牧局

                                                       201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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