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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7-7066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17-12-08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牧局 发布日期:2017-12-08
名 称:银川市农牧局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工作通报

银川市农牧局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工作通报

各县(市)区农牧局: 

  按照《银川市农牧局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12月1日至8日,银川市农牧局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督查落实情况。 

  专项督查方案印发后,市农牧局组成两个督导小组,12月1日、4日、6日夜间,12月2日、3日、8日白天由王建波副局长带队进行督查;12月2日、8日夜间,12月4日、5日、7日白天由王英斌调研员带队进行督查;市农牧局督查人员基本做到了重点区域全覆盖,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各县(市)区农牧局也按照督查方案要求及时安排巡查人员、巡查区域,特别是贺兰县、永宁县在巡查过程中将人工巡查和无人机巡查有效结合。金凤区农牧局、西夏区农牧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焚烧火点,并对于火点进行了及时扑灭。 

  二、火点发现情况。 

  市农牧局督导小组在督查过程中未发现火点。各县(市)区农牧局巡查组工作得力,对于发现的火点采取了有效措施,火点短时间内得到扑灭,未发生大面积焚烧情况,并对于相关涉事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及其它措施。 

  其中兴庆区农牧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12月1日大新镇新渠稍村六队有一处火点,主要为焚烧杂草、落叶,巡查人员当场阻止并及时扑灭了火点。 

  金凤区农牧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12月1日黄河东路有一处火点,12月4日金星村二队有一处火点、银川林场有两处火点,12月5日金星村七队花生地北侧有一处火点,以上火点面积均较小,并在短时间内得到扑灭,涉事人员已移交派出所,并进行了罚款处理。 

  西夏区农牧局在巡查过程中未发现火点,怀远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12月6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金阳花园西侧出现火点,火点面积较小,已经及时扑灭。 

  三、火点隐患发现情况。 

  12月1日-8日,市农牧局秸秆禁烧工作督导小组共计发现8处较大火点隐患:其中金凤区环阅海湖公路发现大片干草;西夏区芦良路与通山路交汇处附近有大片干草,团结村公路靠近石银高速附近有大片干草,贺兰山农牧场五队有大片干草;贺兰县常信乡丁义小学附近沟渠有大量杂草,常信乡旭光小学附近有大片杂草;兴庆区通贵乡杨家庄河滩路附近排水沟有大片杂草,兵沟收费站西100米通河路附近有大片干枯树枝及杂草。 

  四、杂草等焚烧隐患清理情况。 

  目前各县(市)区已经开始组织人工割除芦苇和杂草。其中灵武市对东塔镇、临河镇、白土岗乡、梧桐树乡、崇兴镇、郝家桥镇的树枝、杂草等隐患点正在清理;永宁县采用挖掘机、割草机、灭茬机等对望洪镇、望远镇的隐患火点进行清理;贺兰县金贵镇组织各村对于杂草进行了清理。 

  五、周值班安排表及巡查日志报送情况。 

  所有县(市)区周值班安排表及巡查日志情况能够及时上报,但周值班安排部署与每天巡查日志报送情况人员不符:西夏区值班表中每天安排2人进行巡查,日志中所报送的出动人数7-17人;金凤区值班表中对于巡查人员进行了分组,但没有按照要求对于每一天具体巡查人员进行安排;兴庆区值班表中每天安排2人进行巡查,日志中所报送的出动人数9人左右;永宁县值班表没有对人员明确分工,没有安排每天的具体巡查人数,巡查时间比较模糊;贺兰县值班表中每天安排2人进行巡查,巡查时间比较模糊,巡查线路不明确,日志中所报送的出动人数9人左右;灵武市值班表中每天安排6人进行巡查,日志中主要反映了全市秸秆禁烧的巡查情况,没有反映出灵武市农牧局巡查情况。 

  六、其它要求。 

  1、针对发现的火点情况,要及时将相应照片、火点面积及处置情况向市农牧局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送。 

  2、尽快组织各乡镇,对杂草、枯枝等焚烧隐患进行有效清理,尤其要针对市农牧局督查小组发现的焚烧隐患加快进度,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3、每周巡查安排表及每日巡查日志不仅要涵盖巡查区域范围、带队领导、巡查人员排班具体时间等,还需补充详细巡查路线。 

 

银川市农牧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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