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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8-25413 发布日期:2018-04-12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牧局
名 称:关于加强银川市“三品一标”认证与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银川市“三品一标”认证与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牧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三品一标”认证与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提出的“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要求和区、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稳步推进品牌农产品发展,认真做好“三品一标”申报工作 

  (一)严格审核把关。按照“三品一标”管理办法受理认证申请,重点加强申报主体资质、生产规模、质量控制措施、标志使用等内容的审核把关。做到严字当头,确保申报材料的规范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二)强化现场检查。依据现场检查规范,严格按照评定项目实施检查,突出对生产主体质量管理能力、产地环境条件、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生产过程记录等方面的核查,规范填写现场检查报告,对不符合上报条件的坚决不报。 

  (三)扩大认证规模。2018年,各县(市)区要早计划、早安排“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及早开展产地环评和产品检工作,并及时上报申报材料。2018年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将继续推行整体原料基地建设,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优势特色产品申报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原料基地。 

  、开展绿色食品年检和续展工作 

  根据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和强化2018年度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和续展工作的通知》(宁农质安[2018]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将与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组成检查组从5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对银川市绿色食品企业的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及标志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和评定,并对需续展企业进行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绿色食品年检和续展名单见附表3)。各工作机构根据名单督促需要年检企业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1、企业绿色食品生产情况、产品包装标签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2、生产过程中各项记录和监管手册自查记录。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4、原料购销合同和采购记录;5、缴纳标志使用费发票复印件;6、核准证书申请表(年检合格后,由宁夏绿办提供);7、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包装标签或彩色图片。同时督促绿色食品企业要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三年期满前五个月提交续展申请材料,在期满前三个月提交现场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监测报告(必要时),系统录入人员在期满前一个月录入农业部《金农系统》。 

  、依法开展证后监管工作 

  (一)强化生产监管。各县(市)区要监督“三品一标”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生产和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提高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减少质量安全隐患。各县(市)区工作机构在今年内要对“三品一标”企业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填写“三品一标”监管手册。 

  (二)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标识使用。要摸清适宜贴标的认证产品情况,紧紧围绕加强标志推广、规范标志使用行为和建立健全标志监管机制三个重点,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市场上贴标农产品覆盖率。按照农业农村部、区、市的要求依法开展标识专项检查查处标识与实物证书不符、擅自转让或买卖标识、不规范印制、伪造或冒用标识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三)开展梳理整顿。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已登记认证的“三品一标”农产品进行梳理,建立认证登记主体质量安全诚信档案,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认证单位质量控制能力弱、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坚决执行退出机制,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将对各县区工作进行督查。 

  (四)开展节日“三品一标”农产品检查。在重要节日前,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监督检查,打击假冒“三品一标”农产品。各县(市)区监管工作机构在节日前要对辖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进行检查,及时上报工作安排、检查情况总结材料,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将适时进行督查。 

  四、做好2018年农产品地理标志普查登记保护工作 

  根据宁农质安发〔2018〕8号及“农业质量年”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挖掘、利用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我特色农产品区域公品牌各县(市)区要根据文件精神,认真按照普查工作要求,于420日前将相关表格(厅文件附表)信息(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同时抄报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五、开展2018年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创建工作 

  根据宁农质安发〔2018〕14号《关于开展 2018 年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创建分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两级进行。2018年全区拟支持创建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1个,自治区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2个。我市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创建工作。各县(市)区农牧部门要结合本区域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实际,按照创建任务要求,认真筛选,积极申报。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见原文件附件)一套及电子版报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同时抄报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六、做好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创建、续报和挂牌工作 

  根据宁农质安发〔2018〕11号《关于转发<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我市绿色食品的品牌形象,各县(市)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按照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要求,认真梳理本辖区优势特色产业,积极申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生产基地;已有基地今年到期的,提前做好续报工作;有效期内的基地按照要求进行挂牌。 

  七、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工作 

  根据宁农质安发[2018]10“关于转发《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试点办法》的通知”精神,为拓展绿色食品产业功能与发展空间,提高综合效益,宣传展示绿色食品发展理念,示范引领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品牌化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订《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试点办法》,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并组织符合要求的园区建设单位或企业申报。申报材料于4月20日之前报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八、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根据宁农质安发[2018]13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为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态,交流经验,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论环境,要求各县()区工作机构就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质量追溯、投入品管理、督导检查、信用体系、科普宣传、名特优新农产品、农产品品牌培育、“三品一标”认证以及证后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及时上报,信息报送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同时抄报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018年是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关键之年,“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认证与监管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希望各县(市)区工作机构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排、实施好各项工作。 

  

  附表1、2018年银川市绿色食品年检企业名单 

        22018年银川市绿色食品续展企业名单 

 

  银川市农牧局             

  2018年4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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