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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8-25600 发布日期:2018-05-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牧局
名 称:关于落实《宁夏农业质量年具体行动方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落实《宁夏农业质量年具体行动方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牧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农业部关于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7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农业质量年具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农办通【2018】78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银川市农业质量年各项工作,牢固树立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理念,不断提升我市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现制定如下落实具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质量为导向,加快农业转型升级。通过开展农业质量年行动,扎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措施,切实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落实措施 

  (一)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围绕银川市“1+2+4”特色优势产业,不断优化标准结构,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生产,健全标准管理,创建标准化基地,推广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活动,培育全市特色农产品质量品牌,每个县(市)区至少选定1个以上的优势特色农产品进行重点培育。重点抓好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示范。按照“科学、实用、配套”的原则,继续做好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宣传贯彻工作;扩大示范场(园)创建规模,发挥“菜篮子”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带动作用,大幅提升农业生产管理标准化水平,为“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供基础保障。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飞行抽检为抓手,结合日常监管,加大监测力度。一是做好常规监督抽检。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做到应检对象全覆盖,应检项目全检测,应检比例全到位。力争对辖区内饲料、肥料、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主要品种每年抽检一遍;二是加强风险监测。在做好日常监督抽检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合理安排抽检计划,对相关品种加大抽检频次,确保质量安全。2018年全市计划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监测总量保持在10万批次以上,其中果蔬农残速测数量达到9万批次,畜禽(瘦肉精、旋毛虫)、水产品(兽残)达到1万批次,将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100%纳入监测范围。重点对猪肉、羊肉、牛肉、鸡肉、水产品、食用菌、蔬菜、水果进行定量抽样检测,抽检1200份以上。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采样检验900份,各县(市)区检测站负责采样检验300份。三是加强监督抽检对风险性高、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检品种由各县(市)区自主确定,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每个县(市)区抽检样品数量控制在20份左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检样品数量控制在100份左右。 

  (三)加快完善农产品追溯和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系统建设。各县区市要加快两个项目的建设工作,做好对接自治区和银川市平台的准备工作,确保自治区和银川市平台上线时,同步数据上传。按照生产过程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开展农产品追溯管理。在追溯系统运行基础上,重点先将绿色、有机、品牌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 

  (四)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查处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坚决做到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切实查办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每个县(市)区至少查办1-2起以上典型案件。建立农业生产信用档案,将新型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实行“黑名单”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行业自律行为。 

  (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永宁县要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巩固力度,持续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追溯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灵武市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总体要求,加强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监测、农业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制度等内在要求,促进监管能力提升。贺兰县要加强农产品基础工作建设,积极争取进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之列。 

  (六)大力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大力推广“一控三减”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强化质量监管,保障用药安全,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施药机械和规范施药操作,减少除草剂使用量;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贺兰县、兴庆区、灵武市3个畜牧大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实施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着力落实覆膜收膜一条龙服务、残膜回收奖励、“以旧换新”等措施;抓好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农产品产地重金属、农业面源污染定点监测工作。 

  (七)强力推进农业品牌提升。围绕我市“1+2+4”特色产业,完善农业品牌管理目录。强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数量,采取与项目补贴挂钩等激励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农产品产地产品认证;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加强优质名牌产品宣传,以品牌化带动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2018年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达到30个以上。其中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三品一标”的认证数量不少于4个,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不少于6个。严厉打击冒用认证标志违法行为,提升“三品一标”产品的社会公信力。 

  (八)开展质量兴农科技支撑行动。以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专家服务团队为抓手,紧紧围绕银川市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加强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 

  (九)提升生产经营主体能力。积极发展农户家庭农场提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配置率;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的经营模式,通过服务规模化带动生产规模化;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鼓励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大力实施新型农民培育工程,培育造就一批爱农民、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业质量年”行动扎实开展,成立银川市农牧局“农业质量年”领导小组,组长由农牧局分管农产品质量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农产品质量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农业科、畜牧科、水产科、乡企科)、局属各事业单位(执法支队、检测中心、屠宰办、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水产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组成,各县市区农牧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农业质量年具体行动方案摆上重要位置,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监督考核,落实工作责任。要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确保各项行动措施落在实处。 

  以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由变动后的负责人自然成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二)加强宣传推介。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加深消费者对优质农产品了解和接受。 

  (三)加强培训指导。围绕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及时开展专题培训,加大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强化技术培训,开展技术交流,提高绿色技术应用水平。 

  (四)加强评价考核。农业质量年行动工作将作为对各县(市)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县(市)区农牧局要结合“双安双创”,认真落实好质量年行动有关工作,届时农牧局将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工作不力,影响“双安双创”考核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纠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银川市农牧局            

  2018年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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