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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0-117/2018-25596 发文字号 银农发[2018]124号 生成日期 2018-05-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牧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牧局 关 键 字 自治区 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 资金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18年自治区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有关科室: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下达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18]11号)要求,现将2018年自治区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各单位(祥见附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计划1329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资金2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327万元。具体项目资金计划如下: 

  (一)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自治区补助资金7万元。 

  1、蔬菜新技术示范推广5万元。 

  2、现代农作物种业提升工程2万元。 

  (二)病虫害控制项目,自治区补助资金8万元。 

  1、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3万元。 

  2、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5万元。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自治区补助资金27万元。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23万元。 

  2、农产品市场信息项目4万元。 

  (四)农业执法与监管项目,自治区补助资金19万元。 

  1、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项目2万元。 

  2、农机免费管理项目17万元。 

  (五)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项目,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1147万元。 

  1、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投入品在线管理系统)30万元。 

  2、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基地检测)25万元。 

  3、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检打联动及瘦肉精检测)25万元。 

  4、富硒农产品开发试点30万元。 

  5、农民田间学校建设20万元。 

  6、草畜产业节本增效科技示范12万元。 

  7、地方板块产业及其它1005万元,其中适水产业1000万元,龙头企业运行监测5万元。 

  (六)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自治区补助资金4万元(秸秆禁烧治理)。 

  (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自治区补助资金60万元。 

  (八)其他农业支出项目,自治区财政补助55万元。 

  1、农村经济运行态势监测及村级债务动态监测项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3万元。 

  2、农业农村改革项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 

  3、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自治区补助资金42万元。 

  (九)农业防灾救灾项目,中央补贴资金2万元(小麦病虫害防控项目) 

  二、坚持改革创新。根据《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统一部署,2018年农业项目资金试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本次下达农业项目共九个大专项,每个大专项根据保障的政策内容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见附表),约束性任务项目总体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必须完成,资金原则上不允许整合、调整;指导性任务在完成项目总体方案确定的各项建设内容的基础上,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 

  三、强化主体责任。2018年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实行责任、权利、任务、资金“四到位”,项目单位自主实施。项目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按照财政支农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局各业务处室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实施及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化、制度化、绩效化。 

  四、严格实施程序。各项目单位要根据本计划,分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建设任务,明确项目验收细则,在5月15日之前将分项目实施方案汇总,行文报银川市农牧局(计财科、各业务处室)。项目实施结束后,各实施单位要及时组织项目总结验收,验收结果要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兑付项目资金。项目公示情况、工作总结报告和验收报告要及时报送自治区农牧厅(计财处),同时报局主管业务处室备案。 

  强化绩效考2018自治区农业财政项目,将全面实施项目绩效管理,为了做好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自治区农牧厅分项目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与项目资金计划同时下达,并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第三方监管。对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项目,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调减下年度相关农业项目资金。各项目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项目跟踪问效,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严格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计划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如发现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照国家及区、市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所有项目均要建立基础档案,各项目单位要将项目申报书、项目确认评审意见、检查验收报告等资料建档归类,详细记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采购物品发放情况等。 

  附件:2018自治区农牧厅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指标分配 

 

  银川市农牧局                 

  2018年5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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