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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7/2018-93660 | 发文字号 | 银农发〔2018〕387号 | 生成日期 | 2018-11-12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牧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农牧局 | 关 键 字 | 银川市 2018年 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项目 资金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农牧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银川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扶持政策》(银农发〔2018〕145号)精神和《银川市2018年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组织企业积极开展了农业嘉年华和十佳休闲农业示范点项目,项目经过申报、审核、现场验收、竞争性评审等程序,综合评定出了“农业嘉年华”实施企业一、二、三等奖以及最佳组织奖、最佳人气奖、最佳潜质奖、最佳创意奖,评选出了银川市十佳休闲农业示范点。项目评审结束后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6日在银川农业网上进行了公示,按照《银川市2018年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依等次分别给予10家开展“农业嘉年华”的企业2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资金,合计330万元。给予2018年“十佳休闲农业示范点”每家1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合计100万元。以上补助项目资金总金额为430万元,现将以奖代补资金下达给实施单位,具体名单见附表。
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要严格按照《银川市2018年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中的实施内容,专款专用,渠道不乱,投向、环节、标准不变。各县(市)区、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银川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扶持政策》(银农发〔2018〕145号)中的资金使用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档案收集,严格实行专账核算,切实做到支出项目齐全,合法合规,手续完备、内容清楚,资料完整。
附件:1.2018年银川市农业嘉年华项目补助资金表
2.2018年银川市十佳休闲农业示范点项目补助资金表
银川市农牧局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