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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8-10604 发布日期:2018-01-24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牧局
名 称:关于上报2018-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计划和资金需求的通知

关于上报2018-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计划和资金需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牧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 2017] 4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的通知》(宁政办发[ 2017]202号)文件要求,2018-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要达到87%、88%和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80%、90%和95%以上;其中贺兰县、兴庆区、灵武市3个畜牧大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8%、90%和92%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5%、92%和100%。为全面促进和完成工作任务,需对各县(市)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确认和核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摸清相关底数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人全面再次摸清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和年度工作安排,并按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农牧局。同时未完成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上报的县(市)区,要加快进度,尽快上报相关方案。

  二、上报内容

  根据制定银川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要求,需各县(市)区审核上报以下内容:一是2018年银川市各县(市)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粪污综合处理设施设备情况统计表(包括羊场),见附件1,其中规模畜禽养殖场标准参考自治区农牧厅、环保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宁农(牧)发[2017]26号)。二是2018年银川市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设备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三是2018-2020年各县(市)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计划及资金需求统计表,见附件3。四是2017年度各县(市)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统计表,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严格对照2018-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年度工作目标,全面谋划县区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计划,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2、上报内容附表1-4,请各县(市)区农牧局领导签字后加盖各县(市)区农牧局公章,传真至0951-6889008或0951-6889005;电子版传至nmjxmk@yeah.net。各统计报表务必于2018年1月26日12点前上报至市农牧局。

  3、各县(市)区在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方面可提出相应的补助资金建议,尤其是不同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设备建设方面,可根据不同养殖规模、不同建设设施、不同处理设备提出可行的资金补助建议。

  4、联系人:曹晓真  0951-6889015;

  马  龙  0951-6889005。

  附件:1.2018年银川市各县(市)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粪污综合处理设施设备情况统计表(包括羊场)

  2.2018年银川市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设备建设情况统计表

  3.2018-2020年各县(市)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计划及资金需求统计表

  4.2017年度各县(市)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统计表

  银川市农牧局      

  2018年1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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