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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7-25447 发布日期:2017-07-04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牧局
名 称:银川市保险支农创新服务实施方案

银川市保险支农创新服务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农牧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意见》(宁政发〔2016〕27号)文件精神,积极促进保险支农创新服务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银川市农业发展实际,制定保险支农创新服务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水平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农业保险机制成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政策工具。银川市保险支农创新服务实施方案立足于新时期“三农”风险需求,紧紧围绕银川市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开发新型农业保险产品试点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产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支农创新服务的积极作用,助推银川市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加强政府引导,创造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推进保险支农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结合银川市当前农业发展的重点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探索开发针对种植、养殖业生产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保险产品。

保险服务产品

保险支农创新服务产品是根据银川市优势产业特色发展及风险需求打造的专属产品。主要针对从事优质粮食、蔬菜、草畜、奶牛产业的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在已经开展的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奶牛养殖保险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需求,探索开发牛奶价格保险、农业机械综合保险、有机水稻种植成本保险、露地蔬菜种植成本保险、肉牛基础母牛养殖成本保险,加大补贴力度,扩大保险覆盖面。

(一)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

(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原因,造成上市被保险蔬菜月平均销售价格低于保险合同价格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进行赔偿。

(2)保险品种:番茄、辣椒、黄瓜、茄子。

(3)保险期间:夏季菜7-9月,设施菜4-6月、10-12月。

(4)保险金额及费率:以2017年自治区物价局蔬菜价格保险实施方案为准。

(5)价格采集:以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银川市北环批发市场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6)保费补贴:在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补贴80%的基础上,银川市财政补贴10%,农户自缴10%。

(二)奶牛养殖保险

(1)保险责任: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疫病

(2)保险金额及费率:保险金额每头7000元,费率为6%,保险费420元/头。

(3)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补贴50%,即210元/头;自治区财政补贴35%,即147元/头;银川市财政补贴3.58%,即15元/头;县区财政配套5%,即21元/头;农户自缴6.42%,即27元/头。

)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试点

(1)保险责任:农业机械损失、第三者责任、操作人员责任

(2)保险金额及费率:保费按农机机型进行收费,其中微耕机:260元;自走式植保机:300元;拖拉机(兼用)、全日粮饲料混合搅拌TMR:500元;拖拉机(运输):780元;联合收割机:1000元;保险金额按照实际机型确定。 

(3)保费补贴:银川市财政补贴40%,农户自缴60%。

)成本覆盖类保险试点

1、有机水稻种植成本保险

(1)保险责任: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病虫草鼠害

(2)保险金额及费率:每亩保险金额为2800元,根据实际种植成本,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费率为4%,保险费112元/亩。

(3)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补贴10.18%,即9.6元/亩;自治区财政补贴6.96%,即9.6元/亩;银川市财政补贴77.5%,即86.8元/亩;农户自缴5.36%,即6元/亩。

(4)试点地区及数量:银川各辖区已具备有机产品认证资格的基地

 2、露地西甜瓜种植成本保险

(1)保险责任: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2)保险金额及费率:每亩保险金额分为1000元、1500元两档,根据实际种植成本,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费率为5%,保险费为50元/亩、75元/亩两档。

(3)保费补贴:自治区财政补贴15%,即30元/亩;银川市财政补贴80%,即40元/亩、60元/亩两档,农户自缴20%,即10元/亩、15元/亩两档。

3、肉牛基础母牛养殖成本保险

(1)保险责任: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疫病

(2)保险金额及费率:在自治区农业保险方案保险金额2500元/头的基础上,每头增加保险金额2500肉牛基础母牛养殖成本保险金额每头达到5000,费率为5%,保险费250元/头。

3)保费补贴:自治区财政补贴30%,即75元/头;银川市财政补贴50%,125元/头;农户自缴20%,50元/头。

(五)牛奶价格保险试点

(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市场价格波动造成保险牛奶平均收购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金额及费率:每公斤合同价格为3.7元,约定平均奶产量6000千克,费率为2.57%,保险费为570元/头。

3)采价方式:以银川市农牧局公布的宁夏蒙牛奶业和宁夏伊利奶业收购价12个月的平均值确定。

(4)赔偿处理:一年赔付一次,赔付公式:(目标价格-12个月内平均收购价格)×保险数量×约定成年母牛年均产奶量(6000千克/头)

(5)补贴标准:2017年试点在贺兰县试点开展牛奶价格保险,县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市级补贴资金直接付至贺兰县农牧局,由贺兰县农牧局统筹安排,并做好资金的使用、监管和验收

保费补贴预测

银川市保险支农创新服务补贴资金共计安排500万元。原则上,蔬菜政策性价格保险补贴150万元,奶牛养殖保险补贴100万元,农业机械保险补贴50万元,成本覆盖类保险补贴150万元,贺兰县牛奶价格保险试点补贴50万元。各保险服务产品的补贴金额,在总额不变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保险管理

(一)保险承办机构。本方案中涉及的蔬菜政策性价格保险产品,由宁夏保监局批准的各保险公司承办,其他类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所辖各支公司开展试点。

(二)保险服务对象。以银川市全市各县(市)区养殖、种植园区为单位,以自愿为前提。存栏量50头以上的奶牛大户和养殖园区,蔬菜、有机水稻土地流转500亩以上的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保费管理。财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自缴保费后及时出具保险单,由县(市)区农牧局负责审核盖章确认后,由保险公司按季度将承保清单汇总后,报送到银川市农牧局审核,审核确认后,报银川市财政局复审,复审通过后由银川市财政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保险公司“农险专户”。牛奶价格保险在贺兰县进行试点,由贺兰县农牧局负责审核管理,贺兰县农牧局对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做好项目的考查、评估、验收。

(四)理赔服务流程。理赔服务要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服务电话。由投保人直接向人保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要及时派人核实灾情。一般赔案的处理,由人保分支公司会同当地农牧等部门,进行查勘定损并制定理赔方案。查勘定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必须赔付到位。发生大面积灾害时,由灾害鉴定委员会处理。坚持“赔款到户”原则,张榜公布赔付结果。保险赔款充分利用政府直补农民“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减少流通环节,提高理赔效率,坚决杜绝理赔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实施时间。本方案涉及的保险服务品种,投保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

 

附件:银川市保险支农创新服务专项资金分配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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