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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7-50125 发布日期:2017-08-2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牧局
名 称:关于上报《银川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关于上报《银川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银川市农牧局和财政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银农发【2017】11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银川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以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农业行政执法装备和执法手段,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硬件和软件水平,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全面推进我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形象统一、装备齐全、行为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的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为全市农业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建设 

  按照《农业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标识标志应用规范》要求,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对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场所、办公区域环境、会议室、执法调解室、执法检测室、执法监控系统等进行改造建设,制作执法标志标识、执法形象门头、灯箱及LED屏等;建设行政执法服务窗口,将群众投诉及相关证照的核发等事项统一集中办理;按照《应用规范》要求对会议室、执法调解室、执法服务窗口、留样室、检测室等进行办公设施配置;建设执法快速检测室及留样室,配备转基因速测仪、农(兽)药残留检测仪等相关执法检测设备及检测耗材购置;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宣传展示农业综合执法取得成绩,树立农业执法良好形象 

  (二)农业综合执法装备及执法能力提升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装备建设,配备相关办公设备及照相机、笔记本电脑、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执法检测设备等常规执法取证设备和快速执法检测设备及耗材加强执法网络建设(包括电子监控、办公执法宽带光纤网络构建、网络使用费等),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全市农资生产经营执法检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等整治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银川市农业综合执法惠农专家服务团建设,充分发挥专家服务团作用,指导农资纠纷调处及案件查办、指导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供法律咨询、执法培训、开展专业鉴定或技术服务等。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宣传培训,与公安机关协作,选派执法人员全程参与公安机关办案,开展联合跟班实践办案教学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经验,在全市营造关心、支持农业执法的良好氛围。 

  )全市农产品、农资生产经营示范窗口创建 

  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影响力和示范较强的农产品、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树立市场诚信经营典范,教育和引导广大农产品、农资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全市农资市场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农业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建设 

  指导监督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案件查处工作,审核指导执法案卷的规范化制作。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对评选出市级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予以表彰奖励,并推荐参加自治区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选。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案卷规范化制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成立编辑小组,编辑制作《银川市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选编》。 

  )农业综合执法法律顾问服务 

  聘请具有资质的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主要为农业执法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为重大行政处罚提供风险评估;对农业执法机构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重要农业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重大信访和突发性事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处理涉及农业执法的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服务;调解涉及农业执法的重大纠纷;协助开展农业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参与有关农业执法宣传、教育、培训;提供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资料,就农业执法履职情况提供法律意见;接受并解答农业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有关的法律咨询等。 

  )罚没收缴假劣农资存储及无害化销毁处理 

  组织对依法罚没收缴的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其他投入品等假劣农资进行科学存储,实行专库保管,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适时对假劣农资进行集中无害化销毁处理。 

  项目资金概算 

  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项目共需资金预算120万元其中: 

  (一)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创建。项目资金预计5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场所、办公区域环境、会议室、执法调解室、执法检测室、行政执法服务窗口、执法网络监控系统等改造建设及办公基础设施配置、执法标识标志制作、执法快速检测室及留样室基础改造及相关执法检测设备及检测耗材购置;“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的宣传等。 

  (二)农业综合执法装备及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资金预计3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装备、执法网络(包括电子监控、办公执法宽带光纤网络构建、网络使用费等)建设;农业综合执法惠农专家服务团专家服务费(包括协助、指导投诉纠纷调处及案件查办、法律咨询、案卷评审、专业技术鉴定或技术服务等)及执法培训、宣传、印刷、执法采样及检测、会议、交通、租赁、劳务等费用。 

  (三)农产品、农资生产经营示范窗口创建。项目资金预计16万元,创建8个市级农产品、农资生产经营示范窗口,经市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每个示范窗口补助2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各示范窗口柜台、货架等基础设施改造及示范窗口门头、公示栏、管理制度牌等制作、生产经营台账、档案资料电子化管理等费用。 

  (四)农业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建设。项目预计资金6万元,主要用于:材料印刷费、评审会议费(包括场租赁费、食宿费等)、优秀案卷奖励、专家评审费、优秀案卷选编书籍出版发行及印刷费用等。 

  (五)农业综合执法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资金预计8万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服务费,聘请专业律师,为农业执法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等。 

  (六)罚没收缴假劣农资存储及无害化销毁处理。项目资金预计5万元,主要用于假劣农资运输费用、库房租赁及保管费用、无害化处理费及劳务费用等。 

  以上各项目建设内容的资金使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项目建设年限及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年限为1年,自2017年5月—2017年12月底。 

  2017年5月,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017年6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017年7月—10月,按照项目要求全面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下旬—12月底,全面开展项目验收。 

  、项目组织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在银川市农牧局的组织领导下,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项目实施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付少刚  市农牧局党委委员、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支队长 

  副组长:贺永喜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马立钧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 

  成  员:田向明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队长 

          詹  红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队长 

          曹哲庆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队长 

          贾慧杰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队长 

          尤汉宏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 

          谈敦姊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财务 

          宋晓萍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财务 

          马玉玲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财务 

      、项目组织验收 

  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项目完成后,其中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建设和全市农产品、农资生产经营示范窗口创建两个子项目由银川市财政局联合银川市农牧局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项目的组织领导由银川市农牧局主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按照计划做好项目实施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圆满完成。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上级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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