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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20-00250 发布日期:2020-06-29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名 称: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网上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网上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经办效率,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在现有已开通2万余户网报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社会保险网上经办业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的重大意义

通过开展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真正实现参保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在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缴费基数核定和常用信息查询等社会保险业务时,“不见面”、“马上办”、“网上办”,有效推进社保电子化服务进程,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二、网上业务经办申请的准备工作

(一)附件2中的各参保单位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相关批准成立证件的原件;《银川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网上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市社保中心申报核定科开通网上申报。

(二)根据网上经办工作要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应统一核定征缴,附件2中的各参保单位必须确保2020年7月后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名单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到社保核定经办窗口进行调整。

(三)附件2中的各参保单位,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一致的,请务必于2020年7月31日前,到社保窗口申请办理网上经办业务,请各单位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参保单位需确定一名网上系统管理员,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官网(http://12333.hrss.nx.gov.cn/)注册个人信息。

(二)开展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工作是一项全区性工作,各参保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尽快安排经办人员与社保中心申报核定科经办人员对接,并配合完成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开通工作。

(三)网上业务经办的相关表格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inchuan.gov.cn/)资料下载模块的《社会保险-企业业务常用表格》中下载。咨询电话:0951-5555216、5555215、5555353。

四、经办时间

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银川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申请表

   2.银川市拟开通社保网上申报单位名单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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