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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7-7159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7-12-27
责任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 发布日期:2017-12-27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两节”“两会”期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两节”“两会”期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市局相关科(队),公安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

为进一步做好2018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两会”)期间我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秩序,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市局决定在“两节”“两会”期间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览,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为契机,不忘初心,夯实责任,确保药械保化市场安全。重点对制售假劣药品、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未经注册医疗器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查处一批经营违法产品及无证经营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经营违法药械保化产品的企业和单位,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坚决有效遏制经营违法药械保化行为。通过专项整治,综合治理,有效打击,达到进一步全面规范的目的。不断健全“行刑联合、部门协作、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衔接、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市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左  弘

副组长:韩海英、王文明、叶永安

成  员:买锦路  、刘  伟、陆  川、张  辉、

朗随永、杜恩泽、张  屏叶  辉、张翠红

王军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

三、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月28日结束。

四、整治重点

(一)大力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节日期间,要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利用“下基层”、“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倡导和强化生产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消费,维护自身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加强检查,确保各个环节安全。一是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严格按照GMP规范对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必要时要抽样送检,从源头上消除地产产品质量隐患。二是进一步提高经营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以供货单位资质审核、票证索取、来货验收、质量负责人在岗履职等方面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使用非法产品和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的违法行为。四是保健食品店、夫妻用品店和以“会议销售”形式推销保健食品重点督促企业落实索证索票、验收、储存养护等制度,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重点办理一批违法经营保健食品案件,曝光违法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和单位。

(三)认真排查,消除市场安全隐患。加强对城市繁华地区、旅游景点、车站、早市、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的各类展销会、推介会、答谢会、义诊、集市等场所加强巡查,及时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和公安部门的联系,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进行处理与回复。

五、职责分工

(一)药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牵头负责各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专项整治的指导,负责对辖区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并进行总结。

县(市)局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专项整治和工作总结

分局对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巡,重点对无证生产经营药械保化行为的检查和投诉举报的处理,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工作进行总结。

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与公安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要密切配合,对跨辖区的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自治区食药监局。

六、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药械保化产品安全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社会关注度高,在“春节”、“两会”期间消费量相对增加。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之间要互通专项整治信息,特别是打击跨辖区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做好配合和上报工作。

(二)强化措施,严格监管。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薄弱环节、重点单位,要增加检查次数,对城乡结合部及车站、宾馆等易发生无证经营行为和销售假冒产品的重点区域和地方进行自治区食药监局飞行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回头看”。加强辖区内保健食品店、夫妻用品店和以“会议销售”形式推销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整改,逐项规范,防止反弹,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三)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一旦发现经营非法产品行为,要坚决予以彻查和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并加大曝光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单位于2018年2月23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报市局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由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汇总形成市局总结上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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