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
近日,我局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关于协查有毒有害保健食品销售流量的函》(宁食药监稽函〔2017〕147号),根据来函要求,现就开展有毒有害保健食品销售流量核查工作要求如下:
请各分局依照后附涉案产品流向情况一览表,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有毒有害保健食品销售流量核查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于2018年1月11日前将核查情况报至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电子版报至大队邮箱。由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汇总核查情况上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
联系人:王军乐 联系电话:0951-5069663
邮 箱:scjgjyxjc@163.com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关于
协查有毒有害保健食品销售流量的函》复印件1份
2.“6·23特大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涉及产品
流向情况一览表1份。
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关于仁和胰
宝等有毒有害食品流向的通报》复印件1份
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
2018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