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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8-9112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8-10-17
责任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 发布日期:2018-10-17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稽查大队):

现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践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进一步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银政发2018163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局监管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银川市生态立市战略,践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这一核心,坚持“严”字当先,“严管、严查、严惩”,狠抓大气污染防控,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  弘

副组长:宋英花、孙晓明、陈明星、孙剑平、彭安民、

马小龙、付少刚、宋  力、俞光云

成  员:陆  川、张  辉、郎随永、杜恩泽、吕恒梅、

张瑞静、杜继红、张  磊、黄海泉、张  芳、

方国贤、杨文东、丁明磊、赵培元、李科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量监管科,彭安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监察室、各分局纪检专员组成督查组;市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信息宣传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牵头工作,拟定工作计划方案,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负责对各部门、分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形成书面督察意见,对推动工作不力的单位和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工作督查组

组  长:付少刚

成  员:吕恒梅、汪晓林、杨玉海、马建宏、李菊宁、

徐群志

(三)信息宣传组

组  长:孙晓明

成  员:张瑞静、范  琪、王  涛、文黎明

(四)分局规范整治组

第一组:兴庆区一分局规范整治组

市局责任领导:宋英花     分局责任领导:陆  川

第二组:兴庆区二分局规范整治组

市局责任领导:孙晓明     分局责任领导:张  辉

第三组:金凤区分局规范整治组

市局责任领导:孙剑平     分局责任领导:郎随永

第四组:西夏区分局规范整治组

市局责任领导:彭安民     分局责任领导:杜恩泽

三、任务分配

(一)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辖区政府,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按照“先停后治”原则,2018年底前完成绕城高速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范围内“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责任领导:马小龙、彭安民

责任单位:市局企业个体监管科、网络商品交易和市场监管科,各分局

(二)强化散煤煤质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清洁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全面排查检查城中村、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散煤经营单位,配合各辖区政府开展清洁煤配送中心监督检查和煤质抽检,实现对重点燃煤销售单位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全覆盖。全面禁止劣质散煤销售,2018年底前全面取缔绕城高速内散煤销售点。加大抽检、抽测力度,计划每年度对生产、销售环节煤质抽检150批次以上(可根据具体企业数量增加或减少),煤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煤炭行为。对在整改后仍继续生产、销售不合格煤炭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处罚,防止反弹。

责任领导:陈明星、彭安民

责任单位:市局质量监管科、工业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各分局

(三)强化燃煤锅炉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特设设备锅炉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做到底数清、在用设备均在检验周期内,安全运行。配合市住建局、工信局做好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工作,2018年底前,三区城市建成区内基本淘汰燃煤锅炉(保留的应急锅炉、调峰锅炉除外);2020年,全市建成区基本淘汰4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责任领导:马小龙

责任单位: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分局

(四)加强机动车环保监测和专项治理。以“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为责任追溯基本原则,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对检测机构检测设备计量检定情况进行督查,对考核不合格、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采取处罚、建议暂停检测资格、取消检测资格等严厉措施。保证环保责任考核,监测数据的客观公正。2019年底前,机动车检验机构全面实施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责任领导:陈明星

责任单位:市局计量与认证监管科,各分局

(五)加强油品和车用尿素监管。加强加油站监督检查、巡查回访及油品、车用尿素抽检。每年至少开展两轮车用油品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实现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全覆盖,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沿线等石油产品批发零售点的监管力度,确保国V汽、柴油全覆盖。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VI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2019年1月1日以后,一经发现生产、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汽柴油,各相关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责任领导:陈明星、彭安民

责任单位:市局质量监管科、工业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各分局

(六)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配合市环保局,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加大制药、农药、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VOCs治理力度,尤其是永宁县要继续保持对重点区域内生物发酵及制药企业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韩海英、俞光云

责任单位: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户稽查大队,各分局

(七)建立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工作部署,及时研究修改制定煤质管控工作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待自治区、银川市“无煤区”建设相关标准和指导意见出台后,会同各辖区政府,开展无煤示范区创建实施工作。

责任领导:宋英花、彭安民

责任单位:市局质量监管科、政策法规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企业的宣传与指导,深入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信息报送,注重沟通联系。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服务对象意识提升,主动挖掘工作典型,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报送信息宣传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做到随时报送。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各组要依据工作任务加大督查力度,采取随机抽查与精准定位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查,及时发现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重点工作要适时开展督查,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且进展缓慢、进度严重滞后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在督查中发现工作推诿扯皮、发现问题不落实整改的以及没有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四)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要切实加强与同级政府和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指导下级部门扎实开展工作。属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主动联系,明确监管责任,及时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部门联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动员全民参与监督,营造社会化治污大格局,共同努力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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