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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8-29674 发布日期:2018-05-14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

现将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方案

2.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

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

实施细则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升全市消防产品整体质量,强化监管队伍整体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产品质量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根据银川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银川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具体工作职责,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左  弘

副组长:陈明星、彭安民

成  员:方国贤、黄海泉、张  丽、李科林、陆  川、

张  辉、郎随永、杜恩泽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举办一次消防产品抽样规则、抽样方法、安全常识的培训,促使执法人员掌握业务理论知识和现场检查判定技巧,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人员消防产品质量监管水平;加强对《细则》的宣传,全力推动《细则》的宣贯工作;加强对全市消防产品生产、销售领域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消防产品投入使用造成火灾隐患,实现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全链条、源头性打击,有效推动全市消防产品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10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重点宣贯内容:各分局要认真研读、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紧密结合我局具体工作职责,知晓自身职责和承担的责任后果,在本辖区广泛宣传《细则》,积极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整治商品:全市流通领域内经销的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火灾报警产品、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灭火器、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灯具等消防产品。

(三)重点整治行为:检查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依照《产品质量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检验验收制度;消防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以及生产厂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标识标注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等,力争通过整治进一步提升消防产品经营单位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消防产品质量监管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分局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历年整治情况、分析本辖区存在突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迅速部署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要与公安消防部门积极配合,多频次开展联合执法,不断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机制,提高执法质量。充分利用公安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和现场检查判定等手段,多点发力,精确打击。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实施处罚。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上报。

(三)公开信息,正确引导。要紧密依托主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告专项整治情况,公布消防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将消防产品质量打假宣传作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引导公众提高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了解掌握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辨别方法,形成 “辨假、打假”的浓厚氛围,营造全社会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高压态势。

(四)认真总结,形成机制。各分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不断完善联合工作、联合监管等相关制度,健全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分局要于2018年10月26日前将本辖区消防产品质量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

联系人:方国贤          电  话:8618257

邮  箱:jcd5069575@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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