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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9/2018-1359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18-03-21
责任部门:银川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3-21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现将《银川市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司法局

                                                                  2018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银川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律师队伍的教育引导,提高律师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全区律师行业开展警示教育整顿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律师数量增幅较快,广大律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律师队伍形象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执业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我们必须清醒看到,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要求相比,与党和政府的期待相比,与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相比,我市律师队伍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极个别律师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基本原则,否定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否定党的领导,攻击党和政府大政方针,对我市律师事业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一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存在私自收案、不尽职代理、诚信意识缺失、执业行为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执业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影响了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当前,加强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十分必要。在律师行业中开展警示教育整顿,就是要通过找问题、建机制、破难题、补短板,着力纠正和有效遏制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引导广大律师遵守和捍卫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认识在律师行业开展警示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加强律师队伍教育,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坚持教育和惩治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督导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查自纠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建章立制为主,深化律师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引导和促进广大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目标任务:通过警示教育整顿,使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推动律师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执业规范,使市律师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提升,努力开创我市律师工作新局面。

    三、警示教育整顿重点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政治思想教育方面。重点推动解决县(市)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党建机制不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管理薄弱、党建工作覆盖面不到位;律师重业务,忽视政治思想教育,律师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先进性不明显;个别律师立场模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规矩意识缺乏,损害行业利益和队伍形象等突出问题。

  依法诚信执业方面。重点推动解决少数律师诚信意识不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乱收费、多收费或私自收案收费,侵害当事人利益,责任意识薄弱,搞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

  律师事务所管理方面。重点推动解决各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松懈等突出问题。

  律师执业监管和服务方面。重点推动解决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协对律师执业监管和服务的能力与律师工作不断发展的新情况不适应;管理力量比较薄弱;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效果较差;律师执业监管不主动、不得力等突出问题。

  四、警示教育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次警示教育活动从今年3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警示教育整顿以“四个一”活动为抓手,按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开展一次大排查(3月中旬至3月底)。结合实际,针对各律师事务所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律师党组织、党员律师身份状况的集中排查活动。对已经建立党组织的,按照“一所一册”、“一人一册”要求建立基本情况登记册。做到“四个准确、一个完整”,即党员律师数量准确、党员入党时间准确、党员组织关系准确、党员档案存放地准确,基层党组织台账完整。对组织关系不在行业党委的社会律师,律师事务所要限期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要依托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信息管理平台为所有党员律师建立电子档。各县(市)区司法局与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律协会长、常务理事、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组成十个小组,分别对银川市72家律师事务所进行逐所指导检查,确保大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各检查小组要将律师事务所建立的两个名册(见附件2、3收集交律师行业党委,彻底摸清我市党员律师的基本情况。市司法局督导抽查大排查工作落实情况。

  开展一次大调研(从3月中旬至4月中旬)。结合正在进行的年检工作,与大排查工作相结合,各县(市)区司法局与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律协会长、常务理事、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组成十个小组,分别深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中间,宣传党的政策、宣传宪法修正案,了解行业发展和律师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律师事务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律师对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一次大学习(4月至10月底)。市律师协会行业党委要在警示整顿教育中,利用三会一课、座谈会、政治业务学习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规章和行业规范,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引导律师找原因、谈心得、摆教训,巩固深化警示教育成果。通过学习讨论,使广大律师进一步明确“两个坚决拥护”“三个始终坚持”,明确“为谁执业、为谁服务”、“坚持什么、反对什么”等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在执业活动中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坚持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开展一次大整治(3月中旬至12月)。一是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自查自纠,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重点针对执业理念、执业规范、尽责服务、内部管理等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堵塞律师事务所在收案收费、案件管理、质量监督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切实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二是各县(市)司法局要通过年度检查考核、专项检查、集中排查、个别约谈、走访当事人、向公检法征询意见等方式,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查漏补疏。三是各县(市)司法局、市律协要重点整治投诉、违法违规律师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违法违规的事实、性质、情节与危害后果,依法区分处理;对屡教不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市局和市律协将集中组织力量查处律师违法违纪行为,对于投诉一查到底,做到件件有调查、有结果、有交代,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律师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五、建立健全律师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集中警示教育整顿,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1.建立完善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制度督促市律师行业党委制定《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委工作规则》、《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委党内重大事项报告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行业党委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制度等。

  2.进一步推动律师行业党组织有效覆盖。在进一步落实党组织覆盖的基础上,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律师事务所必须单独建立党组织,2018年底,符合单独组建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单独组建率要达到100%。党员人数达不到3名的,通过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实现党的组织覆盖。

  3.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大力加强律师行业政治思想教育,通过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邀请专家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部署新任务新举措结合起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分级、分批次对银川市律师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全面轮训。

  4.创新党员律师教育方法。结合行业实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支部生活等基本制度。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微信、APP等“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模式,通过集中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讨论、参观考察等丰富多样的形式,拓展党建工作新方法新途径。

  (二)健全完善律师教育培训机制。

  1.严格强化对实习律师的教育管理。注意收集公安、人事、教育等部门的信息资料,严格实习登记,把好律师队伍素质第一道屏障。严格实习培训期限,对实习人员实习期内开展不少于三次实地检查考核。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突出加强对青年律师的教育培训,组织新执业律师开展宣誓活动,引导新律师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年度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年度考核不合格律师,必须参加司法行政、行业协会组织的下年度新执业律师培训班,重新接受教育培训

  2.强化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要求,将忠于宪法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勤勉尽责、取信于民,尊重司法权威、严守与司法人员交往底线,同业互助、良性竞争,珍惜职业荣誉、树立良好执业形象作为律师队伍执业的基本要求,纳入到律师年度培训教育中。将律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列为律师年度培训必修课,将两个“坚决拥护”,三个“始终坚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始终坚持诚信执业、始终坚持规范执业)作为新执业律师年度培训的重点,引导广大律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纪律观念

  (三)健全完善律师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1.进一步提高律师执业监管水平。充实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律师工作管理力量,配齐配足管理人员落实各县(市)区司法局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监管职责,切实担负日常监督管理职责。清律师协会在“两结合”体制中的职能和责任范围,充分利用行业组织自我管理优势。

  2.强化信息管理手段。充分发挥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管理平台的功能,逐步将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实习管理,律师党建、信息查询等行政、行业管理工作通过律师管理平台进行,提高律师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

  3.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指导。指导律师事务所健全完善以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入分配等为重点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手段,加强对律师依法执业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检查监督。推进管理创新,推动律师事务所合理有序整合,引导律师事务所进行联合、兼并,扩大规模,做大做强。整顿一批管理薄弱的律师事务所,对一些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松懈混乱的律师事务所,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终止。

  4.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约谈制度。对于不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投诉举报多的律师事务所或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各县(市)区司法局或律师协会要约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律师,进行警示,责令其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改正。

  5.进一步加强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律师行风建设。加大违法违规惩戒的警示作用,促使律师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对行风的监督作用。发挥好12348宁夏法网、律师协会投诉举报中心作用,及时公示受理和查处情况。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做出的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报送司法厅、宁夏律师协会公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协要把这次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整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律师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高度重视,不做表面文章,禁止走过场,弄虚作假。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的具体活动方案,迅速进行工作部署。同时,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将开展警示教育整顿的方案及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政府报告,将具体方案报银川市司法局政治处备案。联系人:邓洪福,联系电话6888792。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律协要对警示教育整顿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加强检查和监督。市司法局、市律协将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重点督查律师行业党建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党组织、党员律师基础信息排查、律师事务所自查自纠、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律师个人执业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得以纠正等事项。各县(市)司法局于每月27日前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市司法局司法厅、宁夏律师协会将对各地教育整顿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联系人:邓洪福,联系电话6888792。

  (三)统筹兼顾,抓好结合。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协要科学安排,统筹兼顾,要始终坚持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查摆问题与整改建制相结合的原则,把警示教育整顿同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警示教育同反腐倡廉建设其他任务结合起来,做到既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又要科学安排、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查摆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贯穿始终,真正达到通过警示教育整顿转作风,提水平,促履职的目的。

  

  附件1银川市警示教育活动检查工作组名单

  附件2: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附件3: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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