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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9/2018-2454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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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2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8-05-23 |
名 称: | 关于建立银川市律师调解员名录库的通知 |
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司法局、市律协决定先行在9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现遴选部分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建立银川市律师调解员名录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请以上9家律师事务所在本所内遴选执业八年以上的专职律师组建本所律师调解员队伍。(从法院辞职后的人员不受执业年限限制)
(二)要求遴选的律师调解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律师职业道德素养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群众工作能力,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二、申报程序、时间
请以上9家律师事务所填写律师调解员名录库报名表,于5月23日前报市律协,市司法局将与兴庆区法院、市律师协会协商确定律师调解员名册。
三、其他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律师调解在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积极引导和鼓励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抓住试点先行契机,创新调解方式,探索、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和经验。要精心组织报名工作,严格把关,让业务精通、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律师积极参与律师调解工作。
(二)请以上9家律师事务所尽快选建调解工作室、选派人员,我局将统一授牌。
联系人:辛辉
电 话:6010148
邮 箱:k99yclx@126.com
附件:律师调解员名录库报名表
银川市司法局
2018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