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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9/2019-0000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19-01-14
责任部门:银川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1-14
名 称: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事务所选拔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通知

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事务所选拔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通知


银川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法律援助律师服务队伍,满足更多群众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选拔法律援助值班律师20名充实到市法律援中心值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16日-3月31日止;

二、人员: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具有两年以上执业经验且热爱法律援助事业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需要五年以上执业经验。

三、报名程序:根据{《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试行)的通知}【银司发〔2014〕71号】的规定,值班律师的选拔由个人提出申请,律师事务所推荐,市法律援助中心考察确定,进行统一培训后加入银川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

四、要求:

1、经法律援助中心考察确定的律师,应服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值班律师应遵守值班纪律,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统一规定的值班时间、地点进行值班,并负责为涉法涉诉的来访人员进行免费的解答,办理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2、已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过报名表的律师不再提交

3、凡报名入库的律师按要求加入市法援中心律师值班微信群,且积极主动参与报名值班,每季度至少报名值班1次,一年报名值班次数少于4次者,将从银川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中移除,2年内不再纳入银川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

4、凡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的律师均优先指派法律援助民事、刑事案件。

5、其他要求按照《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规定执行。

 

    附件: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申请表.docx


 

 

     银川市司法局

2019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唐婷婷 马璇,688899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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