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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9/2017-60071 | 发布日期: | 2017-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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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司法局 |
名 称: | 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公证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总结报告 |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区公证质量大排查的通知》(宁司通〔2017〕67号)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着重将各公证处5年来(2012年1月至2017年5月底)办理的民间借贷,涉及出售、抵押房产等处分性委托书、委托合同,遗嘱,继承等涉及财产数额较大的以及近年来投诉较多的公证事项作为重点,认真进行了质量检查。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证质量检查采取各公证处自查与市司法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7年6月1日至10月25日为各公证处自查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30日为排查阶段。我局从各公证处自查工作组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全市公证质量排查组,对银川市国立公证处、国安公证处、灵武公证处、永宁公证处、贺兰公证处办证质量和质量管理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复核。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虽然绝大多数公证事项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且公证卷宗装订规范整洁,但是,各公证处个别卷宗仍然存在程序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等细节上的小瑕疵、小疏漏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公证的质量和信誉是关系公证存亡的大事。今后,我市将把公证质量问题牢牢抓在手上,不断加大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工作力度,针对公证卷宗装订不规范、公证程序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等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紧绷公证质量就是生命线这根弦,扎扎实实履职尽责,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推动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银川市司法局
2017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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