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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9/2018-45180 发布日期:2018-07-04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司法局
名 称: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完善企业管理,打击、治理'恶意讨薪''恶意欠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完善企业管理,打击、治理'恶意讨薪''恶意欠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现就陈奋发代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完善企业管理,打击、治理“恶意讨薪”“恶意欠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始终将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等劳动保障维权案件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工作。银川市政府已连续两年将为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等劳动保障维权案件作为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纳入市政府为民办20件实事之一。通过采取多项举措,我市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取得显著成效。自2016年至今,我市共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劳动保障维权案件4081件,挽回经济损失3481.9万元。办理农民工群体性案件近50起,接待农民工来访咨询3471人次,接听12348咨询热线3000人次,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25余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万份。

  对于陈奋发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完善企业管理,打击、治理“恶意讨薪”“恶意欠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建议我局完全赞同,作为协办单位,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设立特殊群体维权服务窗口,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优质平台保障

  目前全市六个县(市)区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已建成6个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一站式法律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惠民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延伸拓展服务,建成66覆盖乡镇村居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和519个公共法律服务室。其中,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特殊群体维权,服务窗口,配备了由司法行政干部、执业律师、公证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集中受理和提供农民工群体所需的法律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机制,切实为农民工维权提供高效、优质、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兴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特殊群体维权窗口,通过与兴庆区市民大厅的工青妇部门联合,专门针对劳动争议类案件,从法律援助、就业培训、帮扶救助几个方面形成一站式、一条龙的服务。永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针对农民工群体设立调解室,得到了当地政府高度肯定和支持。

  二、扩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渠道,设立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7年以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分别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兴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金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贺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永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灵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西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贺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永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灵武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设立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法律援助律师每周固定值班现场为农民工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引导合法维权。同时指定专人法律援助律师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联络员,配合仲裁委、劳动监察部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三、简化程序,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一是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在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的基础上,将社会保险待遇等其他劳动保障维权纳入援助范围,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实行“三优一上”服务,即:对因工致残的农民工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农民工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二是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推行调解前置程序,以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三是提供专业化法律援助服务,针对农民工维权的群体性、敏感性案件,优先指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四是建立执行协调工作机制。在法律援助案件执行程序中,主动协调辖区劳动监察支队、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对农民工讨薪、工伤等案件给予迅速处理,确保农民工案件得到顺利执行。五是特事特办。对因无法提供身份证明的农民工,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况特殊、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及时受理,先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由受援人事后补交材料。

  四、多措并举,全面开展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

  一是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各种业务台账。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努力做到“三关”,积极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严把案件审查关。在受理案件时严格落实“四统一”制度;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案件指派当日转办制。提高服务质量关。依托下设的142家法律援助站做好农民工讨薪工作,方便农民工就近维权,提高了法律援助效率与质量。做好案件监督关。为了确保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积极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旁听和回访工作,随时向受援农民工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三是畅通“12348”法律咨询专线,引导农民工合法理性维权。四是实现全市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大队法律援助站全覆盖,为农民工维权畅通法律援助通道。

  五、强化宣传,合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一是通过印发宣传册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以“12.4”、“3.8”、“3.15”等活动为契机,在大型商场,集镇,广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以“实施法律援助,保障农民工权益”为着眼点,积极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同时利用银川市法律援助微博、微信,各县区利用新媒体等渠道,定期宣传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基本知识,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立体模式。向农民发放、宣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合法维权,解决其后顾之忧。三是通过银川市司法局的网站、《银川电台》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让农民工群众广泛知晓扩大的法律援助范围,从而合法维权。

  六、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甄别“恶意讨薪”法律援助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分别在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定联络员,对出现“恶意讨薪”事件及时共享信息,做好预防工作。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仔细甄别是否属于“恶意讨薪”事件,及时上报,告知当事人危害后果,避免矛盾激化。

  联系人及电话:冯涛   6888997

  


                                     银川市司法局

                                     2018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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