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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1/2017-44417 | 发布日期: | 2017-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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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审计局 |
名 称: | 审计结果公告:银川市农发办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银川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4月13日至4月26日,对银川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发办) 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本次重点对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期间农发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2015年度农发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及以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农发办是隶属银川市财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制定银川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选项申报,组织银川市辖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准备、组织、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单位核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负责人贾国兴。单位会计核算执行《农业综合开发会计制度》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采用自治区农发系统统一记账软件。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县级报账制。
审计结果表明,银川市农发办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收支状况,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基本规范,土地治理和百万亩盐碱地改良项目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但审计也发现存在辖区配套资金不到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专项资金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市农发办应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方面
应付质量保证金4.11万元未按规定清理结算。
(二)延伸审计三区农发办方面
1.利息收入9.95万元未上缴国库。
2.应付质量保证金7.23万元未按规定清理结算。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银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银川市农发办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