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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8/2018-1550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2018-04-09
责任部门:银川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18-04-09
名 称:银川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商贸流通领域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商贸流通领域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2018年商贸流通领域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商务局 

                                                    2018年4月4日 

    

    

银川市商务局2018年商贸流通领域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53号)要求,为推动我市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做好全市商贸流通领域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促进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增强火灾防控意识,以落实火灾防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火灾防控建设为保障、以深化火灾防控专项整治为手段、以火灾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大力推动商贸企业火灾防控能力,夯实火灾防控安全基础,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构建火灾防控长效机制,确保春夏季我市商贸流通领域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加快我市商贸流通领域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火灾防控安全大检查,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开展火灾防控检查工作为抓手,促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物流市场、加油站等商贸流通企业火灾防控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火灾防控工作持续稳定。 

  三、工作范围 

  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物流市场、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等。 

  四、组织领导 

  为深入抓好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市商务局成立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郝春明 

  副组长:杨伟宁、邓  华、刘志勇、马三洋、邢  波、张彩虹、王鉴之、王长宏、李武雄杨生山 

  成员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刘志勇兼任。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安排、信息报送、档案汇总管理等具体工作,督促各单位顺利完成任务。 

    五、重点内容 

  (一)开展春夏季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1.重点场所一是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二是商贸流通企业所在的超大城市综合体。三是商场、超市、物流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四是重大展会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 

  2.检查内容。检查各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促进提升“四个能力”,推动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检查企业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人员培训、持证情况;检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检查消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是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检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二)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对已排查出并责令整改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按规定期限,尽快整改销案;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中新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以政府名义进行挂牌督办,组织媒体曝光,并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 

  (三)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针对春夏季火灾多发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物流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加油站等危化场所,要督促指导企业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对员工进行培训,熟悉掌握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灭火逃生技能。 

  (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一是要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银川市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和商贸流通企业微消防站的建设。二是要务实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及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加油站等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三是要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四是要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提高自防自救水平。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督促辖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机关工作,推动单位和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逃生路线、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防护面罩、手电筒等灭火、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和员工“一懂三会”(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要把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作为消防安全培训的重点对象,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楼宇视频、手机等媒介,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47-412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确定职责任务,明确检查要点。 

    (二)全面检查阶段(413-831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辖区企业开展排查、检查,推动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阶段(91-97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及时制定完善火灾防控措施,确保火灾预防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火灾防控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大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坚决打好火灾防控攻坚战,有效化解各类火灾防控风险。 

  (二)举一反三,加快整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俄罗斯购物中心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火灾防控大检查,彻底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强化值班值守和日常巡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上报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对非法经营的单位,要依法取缔。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要结合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和服务对象遵守消防法规的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结合企业特点,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企业员工能够快速有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渠道,针对春夏季消防安全,广泛开展提示宣传,要注重从正反两面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严明纪律,畅通渠道。春夏火灾防控期间,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4月起,每月24日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5日报送工作总结。重要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 

   人:张    任鹏飞 

  联系电话:688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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