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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8/2018-75971 发布日期:2018-09-06
发布机构: 银川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商务局
名 称:关于对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7号“关于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机制”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7号“关于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机制”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7号提案的答复民革银川市委会: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机制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农牧局主办(市财政局、商务局协办)。我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5月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杨伟宁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8月8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杨伟宁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业面源污染是生态环境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而废弃农药包装物则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废弃的农药塑料(玻璃)包装物内残留的农药,有的极易自然挥发,污染大气;有的毒性十分稳定,可以几年甚至十几年存在于土壤之中不消失,污染土壤;有的经雨水冲刷流入河道、渗入地下,污染水质;残留农药成为毒害人类和污染环境的无形杀手。高分子树脂的农药塑料袋在自然环境下不易降解,给土壤环境造成了化学污染残留,极大地影响着农作物生长。废弃的农药玻璃瓶破碎后,碎玻璃随时都有可能划伤下地劳作的农民和牲畜,给人畜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因此,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不仅是保护农民健康、促进农业生产的需要,更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需要。

    全面推进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构建工作网络。根据农药经营、管理和使用现状,构建完整工作网络。一是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立由市农牧局、环保局、商务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设在市农牧局;二是明确各镇乡(街道)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三是明确由各农资经营网点负责回收自身销售或使用的农药包装物;四是明确废弃农药包装物的收集运输工作,并确定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二、形成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根据我市“农药批发企业——农药零售店—农药使用者”的农药物流供应链特点,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一是出台《关于农药废弃物利用处理和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的有关事项,确定“经营单位折价回收、专业机构归集运输存放、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化处置和部门监督协调”的回收处置工作机制。二是统一回收价格标准。三是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经销商回收包装物的补助和奖励。

    三、强化考核,严格督查制度。明确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规则。一是各回收网点只回收本点销售或使用的包装物,不回收非本网点或投机性大批量农药包装物,不回收非农药瓶、袋;二是各农资点对销售或使用的包装物加贴特殊标签以便回收时识别,并原箱原瓶原包装装箱;三是及时做好农药进货、销售、包装物回收三本台帐,便于监管单位进行三帐核查。同时,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镇乡(街道)回收措施的落实情况、回收数量等综合考核,考核验收结果与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挂钩,拨付给各镇乡(街道)相应补助经费,并由镇乡(街道)向各回收方兑现回收费用。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采用公告、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废弃农药包装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乱扔废弃农药包装物危害性的认识,使其积极参与到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中来,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鼓励村组之间、干群之间、村民之间开展横向监督,及时举报和纠正随意丢弃或不合理处置农药废弃物的现象,增强农业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保护环境、爱护家园、人人有责”的共同认识。

    联系人及电话:刘渊6889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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