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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8/2019-00032 发布日期:2019-04-16
发布机构: 银川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财政局
名 称:关于申报2019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9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快实施2019年农产品市场体系等项目建设的通知》(宁商通〔2019〕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确保项目高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有效发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消费的服务功能,现将银川市2019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支持方向方式

(一)支持方向。

1.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一是按照“地区分布、功能协调、优势互补”原则,支持条件具备的在政府棚户改造区、城市居民聚居区统筹建设“菜篮子”连锁超市,满足城镇居民日常生产生活需求;二是支持条件具备的乡镇和移民区提升改造或新建农贸市场、生活超市等,改善乡镇和移民区居民消费环境,促进城乡市场协调发展。

2.农产品品牌培育宣传及展示展销。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紧密连接、产销密切协作的新型农产品产销关系;支持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较为稳定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支持开展农批、农超等多种形式产销对接活动。

(二)支持方式。

2019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产品品牌培育宣传等项目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支持。

直接下达至县区的项目资金,由各县区自行做好项目征集、评审工作,将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报我局和商务厅。

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项目内容。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辖区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产品品牌培育项目库资料,对上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建设项目有利于补齐农产品流通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弱项和短板,有利于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市场运行,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项目须为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请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投资规模、辐射人群、预期效果、实施企业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报我局。

(二)加快实施项目进度。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商务工作会议要求,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责任意识。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相关的考核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实施企业,运营管理要求等,推动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各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三)安全使用项目资金。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企)发〔2016〕313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商务发展促进和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规定,依法依规管理建设项目,全面及时掌握项目实施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发挥作用。

联系人:刘渊   6889244

邮  箱:liuyuan0110@126.com

                        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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