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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6/2018-0848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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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0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07 |
名 称: | 关于对银川市统计局督查督办制度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 |
各处室(中心、队):
为了进一步落实银川市统计局“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问题责任清单中“工作流程重部署轻落实”的责任,现根据“学、查、改”活动具体要求,决定对银川市统计局制度汇编中《银川市统计局督查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
一、今后凡是局党组、局行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议意见和重大工作部署,均要进行督查督办;
二、由办公室按照《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制定“银川市统计局督察督办单”,按照要求组织实施,认真履行督办职责。
三、督办事项除通知相关处室外,一律抄送局纪检监察室、分管领导和局党组书记阅存。
四、局领导需要督办事项的,请提前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填写《督办单》书面通知承办单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