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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6/2018-0871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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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0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07 |
名 称: | 关于评选银川市统计系统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示范集体的通知 |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各处室(中心、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以榜样力量动员引领银川市统计系统广大妇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为银川市加快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目标作出新贡献。银川市统计局党组决定表彰一批银川市统计系统三八红旗手和银川市统计系统巾帼文明示范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分配
银川市统计系统三八红旗手12名,银川市统计系统巾帼文明示范集体5个。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银川市统计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从全市统计系统、统计战线女性中品德高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社会美誉度高的先进个人(集体)中产生。
(一)银川市统计系统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在我市统计系统学习、工作的女性公民。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统计工作,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社会美誉度。
3、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开拓创新、业绩一流。
4、支持妇女工作,积极参与妇女活动。
(二)银川市统计系统巾帼文明示范集体评选条件
1、全市统计系统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女性成员占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集体成员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精神风貌良好。
3、集体成员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集体组织业绩突出,在当地有广泛社会影响,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具有先进的性别意识,重视、支持、参与妇女工作,积极开展妇女活动,成效良好。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银川市统计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由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各处室(中心、队)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各地、各单位对推荐对象应先征求申报对象所在单位或相关组织意见,党员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治理部门意见,确保申报对象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要求填写《银川市统计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表》。
2、银川市统计局工会妇工委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3、适时在银川市统计信息网公示拟表彰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4、2018年三八期间,对三八红旗手(集体)予以表彰,并进行广泛社会宣传。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三八红旗手(集体)是妇联组织授予妇女的最高荣誉。各县市区统计局、各处室(中心、队)要将评选表彰活动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全市统计事业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扎实有序地推进,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重心下移。在推荐时要注意进一步增加基层一线优秀女性入选比例,妇女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0%。
3、深入发动。要坚持创评结合,以评选推荐活动为契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多措并举拓展群众参与途径,评议推荐身边优秀女性,最大限度地发动妇女群众自荐他荐并为优秀女性人选点赞支持。
4、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将推荐评选过程作为挖掘、宣传优秀妇女和女性群体的过程,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传播渠道, 深入宣传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示范集体事迹,引导广大妇女干部在各自岗位上拼搏进取, 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
所有上报材料(附电子版)请于2018年3月7日下午6:00前报市统计局工会妇工委(可以先报名单),逾期不报视同弃权。
联系人:赵翠云 联系电话:6889179
附件:1、银川市统计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
2、银川市统计系统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3、银川市统计系统巾帼文明示范集体登记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