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统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26/2018-2782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18-06-11
责任部门:银川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8-06-11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统计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统计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本局各处室(中心):

现将《银川市统计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30日

  

银川市统计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总要求,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厅字〔2018〕4号)和《关于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党办〔2017〕82号)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强化普法工作主体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持久开展“法律十进”活动,推进全市“七五”统计普法顺利实施,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打造“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日常普法和集中普法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根据统计工作职能,广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坚持严格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普法、学法、用法,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检查的全过程。

---坚持立足本职和协调配合相结合。结合统计实际和服务对象,进一步明确和理清所用的各项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教育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普法合力,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统计、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细化落实责任清单。一是详细梳理统计法律法规,制定普法“内容清单”;二是细化主体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三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普法“措施清单”;四是明确普法工作要求,制定普法“标准清单”;五是制定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二)深入开展普法,积极开展“法律十进”活动。结合统计工作专业性特点,积极开展“法律十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送法到机关、到单位、到党校(学校)、到乡村、到社区、到企业、到社会组织、到宗教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动向群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切实增强全民的依法统计意识。

(三)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建立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统计系统内部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关于做好银川市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全市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举办各种专题讲座、培训班和法规知识竞赛考试等形式,扎实推进全市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1.开展普法宣传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引导统计人员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以及党章党规党纪;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方面的法律;深入学习宣传自治区和银川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统计系统内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强化普法学习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利用“4.15”安全教育日、“9·20”统计开放日、 “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上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统计微信、微博、统计信息网络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每年举办4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切实提高依法统计能力。

3.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培训和统计执法。针对不同统计对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培训和统计执法大检查,每年至少举办4次以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和不少于50家的统计执法检查,不断提高调查对象懂法守法和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执法意识,促进依法统计。

4.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网、参观警示教育中心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统计局行政权力清单,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建立以案释法制度,通过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使统计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更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市局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统计系统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建办,重点抓好责任分解、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组织实施本系统普法与社会普法,推动各项普法任务顺利落实。

(二)统筹部署,增强实效。各县(区)统计局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局各处室要坚持做到把普法工作列入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局法建办要加强指导检查,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统计局,局各处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报道,开展以案释法,做到主题宣传形式多样,及时总结新亮点、新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做好相关资料(包括方案、简报、图片等)整理汇总工作,及时报送市统计局法建办。

  

附件:1.银川市统计局普法内容清单

2.银川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

3.银川市统计局普法措施清单

4.银川市统计局普法标准清单

  

    

附件

  银川市统计局普法内容清单

序号

普法内容

适用范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市统计系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4

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5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6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7

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

8

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

9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10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11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12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

13

银川统计管理条例

14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15

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8

中国共产党章程

29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0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1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32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3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4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35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36

统计相关规范性文件

  

附件2  

  银川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重点工作任务

1

市、县(区)统计局

1.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统计工作负责人;2.统计系统工作人员;3.全市统计调查对象;4.社会公众。

重点围绕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对外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

1.做好银川统计信息网站普法栏目宣传。

2.印发普法宣传资料向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3.做好“4·15”“9.20”“12·4”“12·8”的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4.利用日常执法检查对企业进行宣传。

5.每年最少开展4次普法宣传培训。

2

市、县(区)统计局

全体职工

重点围绕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系统内普法,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1.将统计法律法规内容列入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每年最少开展二次培训。

2.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

市、县(区)统计局

全体职工

重点宣传普及内容涉及宪法、行政法、诉讼与非诉程序法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1.落实“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及督导检查,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

2. 加大学法用法宣传力度,每年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完善法治学习相关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融入工作。

3.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等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4.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机制建设。

5.加强对各县(市)区统计部门、本单位各科室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4

市、县(区)统计局

全体职工、

在职党员

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理论学习等开展党内法规条例学习。重点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

1.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章党规的学习。

2.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党内法规条例宣传到位。

3、  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纪条例的学习。

4、  开展廉政警示建设。

5、深入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5

市、县(区)统计局

全体职工

重点宣传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知识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普法宣传活动。

6

市、县(区)统计局

全体职工

重点宣传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统计普法宣传。

  

附件3

  银川市统计局普法措施清单

  

序号

具体措施

责任部门

分管责任人

备注

1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组织开展法律进班子活动,重点学习宪法、统计法、党内法规以及与行政管理、经营决策相关的法律法规。

市、县(区)统计局

局主管领导及法建办、机关党委负责人

  

2

健全完善“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和办事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制度,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制订工作计划和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市、县(区)统计局

局主管领导及法建办负责人

  

3

落实普法治理工作责任。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任务。建立普法治理考核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效能目标考核系统,实行年度考核。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开展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用依法治理的成果检验普法宣传的成效。

市、县(区)统计局

局主管领导及法建办负责人

  

4

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普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让广大公民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常态。

全市统计系统

法建办、各处室负责人

  

5

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每年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

全市统计系统

办公室、

法建办负责人

  

6

坚持统计干部全员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年度学习规划,按时组织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及培训;坚持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适时组织统计调查对象培训。

全市统计系统

办公室、

法建办负责人

  

7

坚持法律风险防控、案卷评查等内容的法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订相关制度。

全市统计系统

法建办、各处室负责人

  

8

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按照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继续开展统计法治建设,争取出亮点,出经验。

全市统计系统

法建办、各处室负责人

  

9

开展好执法监督工作,认真组织对上年度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及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符合备案审查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备案审查或上报;建立完善复议及诉讼管理制度;及时合法处理和应对复议、诉讼及非诉案件。

全市统计系统

局主管领导及法建办负责人

  

10

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和“系统抓、抓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创新方式方法,落实措施,确保“法律八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全市统计系统

法建办、各处室负责人

  

11

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重视利用手机报、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微网站等新兴载体,开展丰富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队伍。

全市统计系统

法建办、各处室负责人

  

12

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日常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推动全市统计系统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全市统计系统

法建办、各处室负责人

  

  

附件4      

  银川市统计局普法标准清单

  

序号

内容

具体标准

1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学习。

1.领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加强党员党规党纪学习运用,确保在职党员学习覆盖率达到100%。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各级统计部门领导干部学习计划。

2

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将依法治国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或自学。

3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1.在全市统计系统普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

2.引导干部职工主动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

1、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2、教育引导各级统计人员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提升法治思维。

3、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载体。

4、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的作用,突出宣传实效。每年至少开展4期以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活动。

5

开展统计执法人员法律学习,抓好重点对象的宣培教育

1.加强全市统计执法人员法律学习,确保持证上岗。

2.加大对各级统计机构负责人、统计专兼职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教育,确保依法统计依规统计。

6

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好统计执法监督工作

1.开展法律风险防控排查工作。

2.成立案卷评查小组,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知识学习。

3.按照案卷评查工作要求,开展好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

4.严格履行法律关于执法资格的各项要求。

5.梳理完善行政复议管理方面的制度、标准,确保行政复议工作执行到位。

7

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严格按照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依法治市普法宣传工作。

8

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

结合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宪法、统计法、安全法等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社会组织、进宗教场所等宣传活动,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确保普法取得实效。

9

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1.建立普法宣传队伍,普法志愿者队伍,设立普法联络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利用手机报、微信公众号、论坛等新兴载体,开展丰富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10

落实普法治理工作责任,建立普法治理考核机制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全市统计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确保普法治理实效。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