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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9/2018-2736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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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1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文广局 | 发布日期: | 2018-05-17 |
名 称: | 关于做好“塞上湖城美•颂歌唱宁夏•共筑中国梦”全市群众合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
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银川市文化艺术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推动我市群众合唱艺术繁荣发展,唱响主旋律,讴歌新时代,根据自治区文化厅《关于举办宁夏文化艺术节“颂歌唱宁夏•共筑中国梦”全区群众合唱比赛的通知》(宁文通发〔2018〕1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2018年5月-8月期间举办“塞上湖城美•颂歌唱宁夏▪共筑中国梦”全市群众合唱比赛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塞上湖城美•颂歌唱宁夏▪共筑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至8月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
银川市文化艺术馆
四、活动形式及步骤
1、创排及初赛:5-6月份,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组织合唱队创作排练,并选拔1-2支能充分展示各县(市)区文化特色与艺术水准的优秀团队重点打造,要确保合唱队的艺术质量。期间,银川市文化艺术馆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到各县(市)区进行现场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2、决赛:8月10日晚19:30,在玉皇阁文化广场举行“塞上湖城美•颂歌唱宁夏▪共筑中国梦”全市群众合唱决赛。
3、奖项设置:活动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奖励。
五、参赛要求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不包括艺术专业学校)、民间文艺团队、社会文化组织等均可报名参加合唱比赛活动。
六、活动要求
1、参赛曲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主旋律,每个合唱团表演2首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合唱作品。其中必唱一首歌颂宁夏的原创合唱作品(两声部以上),另一首作品应紧扣革命文化和中国梦主题。
2、演唱时间:每个合唱团两首作品演唱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伴奏形式:合唱可采用钢琴伴奏、手风琴或乐队伴奏等形式,不允许使用伴奏带。
4、合唱人数:合唱不分组别,每个合唱队人数不少于60人。
5、合唱队要求着装整齐且与合唱内容相契合。
6、联系人:张 韬 张 佳
联系电话:13995085803 18695115385
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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