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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9/2018-6496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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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1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文广局 | 发布日期: | 2018-08-13 |
名 称: | 关于开展银川市文化系统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消防安保工作,根据《银川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消安委办发〔2018〕17号)要求,现在全市文化系统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系统实际,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建筑物周边消防车通道,全力治理各类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影响灭火救援的消防违法行为,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救援通道,确保灭火救援工作高效开展。
二、工作时限
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治理范围
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艺术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各级文物古建筑保护单位;各类文化经营单位。
四、工作责任
1、辖区内各类文化经营单位违规设置墩柱、牌坊、门洞、广告牌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违章停放车辆、摆摊设点、建造临时建筑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行为进行查处。发现文化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当场要求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并强制拆除。
责任单位: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各级图书馆、文化馆、文化艺术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
责任单位: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市文物管理处、银川文化艺术中心、兴庆区文化体育旅游局、金凤区文化体育旅游局、西夏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局属各单位要提高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治理工作。要结合辖区及行业系统实际情况,做好专项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发动文化经营单位、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开展自查,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做好引导。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专项治理的宣传报道工作,对久拖不改的隐患问题进行曝光,发挥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举报作用,助推隐患整改。要突出引导群众纠正常见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和习惯,发动群众积极营造和谐安全的消防安全环境。各单位请每月月25日将检查情况形成小结报送至局综合处。(联系人:马海燕,联系电话:6889045,邮箱:nxycwxgj@qq.com)
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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