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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9/2017-28025 发布日期:2017-08-29
发布机构: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文广局
名 称: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郭可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遗传承人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承办。我局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414日召开2017年市文广局系统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市文化艺术馆张艺明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516日约见了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文广局局长刘涛、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虎峰及市政府副市长钱秀梅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对于市场前景看好,能与旅游、文化产业等结合的非遗项目,要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使其走产业化发展之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平台建设。通过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组织的方式将银川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等当地特色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培育一家文化企业与非遗传承人开展合作,传承人(个人)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企业负责产品的投资、开发、包装与销售,有效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到文化产品的转化。利用互联网创造非遗新业态。非遗与互联网结合是非遗保护的必经之路。一方面,互联网为非遗传承人提供了更为广泛的销售平台,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可以更便捷地对接;另一方面,强化了非遗的个性化特色,如高端个性化定制,要求多数是手工和创意,而这恰恰是非遗的特色,大大提升非遗的内在价值。如今宁夏有礼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贺兰砚非遗传承基地宁夏郝氏雕刻有限公司、宁夏艺盟礼益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等已开展此项工作。

2、对于基础薄弱、条件缺乏、传承手段单一的项目或传承人,应加大培训、提高其传承能力。

创新培养途径、培养年轻传承人。实施现代学徒制,以“学校+基地+公司”模式,促进非遗的传承与保护。文化、教育部门搭建选才平台,协助寻找人才进行针对性培养;运用政府与学校、传承基地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在职进修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途径,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以这样一种升级版的校企合作模式进行非遗人才培养,可以确保非遗传承的质量;同时完善顶层设计,整体保护非遗,组建跨部门协作的非遗保护机制。市文广局组织文化馆、非遗中心与唐徕回民小学、塞上雕刻工作室、银川市非遗传承基地达成合作意向。市文广局现已制定了宁夏小曲培训计划和贺兰砚传承培训计划,并分别于4月、6月开始实施。

3、提高非遗传承人认定补助标准。

提高非遗传承人认定补助标准。建立市级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专项固定资金补助长效机制。现国家级传承人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自治区级传承人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银川市现共有市级传承人107人,在世102人,建议银川市级传承人按平均每人1000元的标准,根据传承绩效,给予以奖代补,由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资助申请,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健全传承激励机制。不少身怀精湛技艺的老艺人,年届古稀,精力不济,经济来源无保障,建议给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提高其向后人传授技艺的积极性。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因为非遗项目多数难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传授、学艺均难以为继,建议设立传徒授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培养计划。

 

联系人及电话:张艺明18609502424

 

 

                      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829

(此件可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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