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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2/2018-172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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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4-0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4-04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ABC岗位工作制度》的通知 |
各处室:
为加强审批人员队伍建设,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ABC岗位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ABC岗位工作制度
为加强审批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审批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保证审批工作缺岗不缺位,破解改革中人员培养难、人才流动难、岗位接续难等问题,创新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ABC岗位工作制度,是指在各个工作岗位上实行ABC岗位替代循环,逐步形成培养业务型、复合型的团队工作机制。当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时,B岗代办人应自动兼职上岗; C岗责任人不在岗时,A岗代办人应自动兼职上岗;B岗责任人不在岗时,C岗代办人应自动兼职上岗,及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务事务。
第二条 ABC岗位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原则设置。
第三条 ABC岗位工作制度适用于综合处室和业务处室。综合处室设置ABC岗位,由处室内部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进行设置,原则上应至少设置A、B岗;业务处室设置ABC岗位,由处室内部根据业务办理性质、流程、人员进行设置,特殊因素可只设置A、B岗。
第四条 ABC岗位工作职责
(一)A、B、C岗责任人经批准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及时按岗位顺序做好工作交接。
(二)岗位替代人员上岗后,应在做好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替岗岗位工作职责,承担顶岗期间工作的相应责任。
(三)替岗人员因政策把握、业务掌握等因素无法处理工作时,应及时与原岗位责任人联系或向工作分管领导汇报,不得耽误工作。
(四)原被替代岗位人员回到工作岗位后,替岗人员应及时向岗位责任人交接工作,说明替代工作情况。
第五条 实行ABC岗位工作制度实行交接制,因推诿、扯皮、岗位交接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原岗人员和替岗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实行ABC岗位工作制度是培养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创新制度,处室应制定月度、季度、年度学习计划和岗位设置调整计划,科学有序地开展ABC岗位责任人学习,确保人人能兼职上岗,工作高效顺畅运行。
第七条 实行ABC岗位工作制度,处室应保持岗位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调整人员时,应做好岗位的重新设置。
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