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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2/2018-2122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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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4-2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4-24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业务处室:
现将《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明确目标,细化整改措施,根据《银川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严格审批制度。源头严防,配合有关部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为做好我市土壤环境安全工作,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居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措施
(一)保护好农用地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1.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让外,不受理其他任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
责任处室:立项审查处
2.不受理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项目。
责任处室:立项审查处、市场二处、施工许可处
(二)严格未污染土壤保护,防范新增污染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选址要求,不受理在水源地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环境敏感区域等周边新、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重点排污行业项目。
责任处室:立项审查处、市场二处、施工许可处
(三)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预防工作
不受理城市建成区、主要生态功能区、居住文教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新建、改建涉重金属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并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强燃煤电厂等重点行业汞污染排放控制,落实国家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不受理新、改、扩建产业政策明令限制、淘汰类项目及落后产能或产能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
责任处室:立项审查处、施工许可处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相关处室要深刻认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明确方法,细化步骤,扎实推进。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相关处室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处室要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利用局网站、大厅显示屏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到处室日常培训工作之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