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32/2018-3796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8-06-22
责任部门: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2018-06-22
名 称:关于落实便民服务整改信息报送要求的通知

关于落实便民服务整改信息报送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驻市民大厅各部门: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便民服务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04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全市便民服务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落实“建立信息周报、月总结制度”的工作要求,推进各项整改措施快落实、早见效,现将报送审批服务便利化整改信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准确、高效报送工作信息,是做好本次便民服务大整治、大提升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围绕整改方案确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和各自的职责分工,按照时间要求,倒排工期,既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确保政务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信息报送内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标整改方案,实事求是地报送本地区、本部门落实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填写上报《完善便民服务工作整改情况进度表》(见附件1)。 

三、报送要求 

1.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汇报交流工作情况等具体事项的落实。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请于2018年6月25日上午12:00前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工作信息及工作进度要及时报送。各县(市)区、各部门于6月27日前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报送整改方案中要求立即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于每周四17:00前报送限期整改和长效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和成果。报送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未上报的,视为未完成整改工作。 

3.市政府督查室将对整改信息上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上报工作同时纳入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及市民大厅考核范围。 

联系人:单悦   

联系电话:5555723   18169580027     

传真:5555545  

电子邮箱:ycspjyxc@163.com 


附件:1.完善便民服务工作整改情况进度表 

      2.联络员名单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