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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2/2018-6551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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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1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8-16 |
名 称: | 关于全面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集中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实现政务服务集中化、便民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现决定全面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集中办”事项清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80%以上的事项“网上办”、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高频办理的事项“一次办”、80%以上的事项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的要求,对照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派发的政务服务事项逐一梳理,重点梳理事项是否可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是否已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未进驻的是否计划进驻,确定不进驻的需提出确切合理的理由。
二、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要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集中办”事项统计表》(见附件),将填写完成的表格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加盖公章后,于8月19日下班前报市行政审批局。相关材料纸质版传真至:5555545,电子版发至邮箱:ycspjyxc@163.com。
三、未实现80%以上事项“集中办”的县(市)区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进驻方案,按照“应进必进,统筹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动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要科学配置窗口和人员,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务必于8月底前实现进厅比例80%以上的目标。市行政审批局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各县(市)区事项进驻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集中办”事项清单梳理是我市下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实现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报送内容真实准确,进驻事项办理高效便民。对未按时报送材料或报送材料有明显错误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实现80%以上事项“集中办”的单位,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张鹏,555571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