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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2/2018-6553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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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0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8-06 |
名 称: | 关于做好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进驻市民大厅各单位(窗口):
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银政办明电发〔2018〕36号)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就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落实“五公开”要求的情况
1.决策公开。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之前,是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公布决策草案,并在政策性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
2.执行公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主体、范围、程序等信息。
3.管理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公开权责清单和清单动态调整信息;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并及时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用宁夏”“信用银川”平台及其他平台推送相关信息。
4.服务公开。一是编制并公开本部门负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材料、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明确需要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二是集中公开与政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通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办理流程,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
5.结果公开。及时公开本部门负责办理的政务事项办理结果;主动公开本部门本年度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总体情况,凡不涉密的建议提案答复结果应向社会全文公开。
(二)公开平台建设运行情况
公开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各部门(单位)网站中政务公开专栏和各公开专题(频道)设置、内容保障、更新维护,以及完善查询功能等情况;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通运行及其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建设情况;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管理情况等。
(三)落实基础信息公开情况
1.公开并及时更新本部门机构职责、办公地址、公开电话、部门内设机构、服务职责等。
2.按时公开本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设公示公告栏目,及时发布本部门需要社会公众知晓的信息。
(四)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减税降费及各部门涉及的重点领域信息(例如:教育领域信息、房地产市场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就业信息、PPP项目信息等)。
(五)落实解读回应情况
1.政策性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发布相关政策解读。
2.年度内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带头宣讲政策至少1次。
3.重大政策、改革举措发布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运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解读情况。
3.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4.保障领导信箱、媒体问政、网络问政等渠道畅通,及时对群众诉求的问题作出反馈。
(六)落实依申请公开情况
1.在本部门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保障网络、信函、传真、当面申请等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
2.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答复内容,并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
(七)其他
1.定期普查本部门网站,及时处理错误链接、错别字、网站内容错误等情况。
2.及时更新本部门对外公布的各类咨询电话。
3.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二、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进驻市民大厅各单位(窗口)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此次自查整改工作,查找问题与不足,坚持边查边改,促进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全面总结经验与成效,并务必于2018年8月10日下午14:00前将自查报告报银川市政务服务中心。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主要包括整体工作落实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任务和整改措施等方面内容。报送方式为:电子版文件通过腾讯通报送(审批局王雅楠),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通过传真方式或送至银川市民大厅A721室。
银川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王雅楠,5555712 传真:555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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