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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6-02471 发布日期:2016-05-03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银川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53

    

银川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市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市场异常波动,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急需物资,特制定本预案。

  一、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商务部《关于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商运发〔2004198和《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银政发2013187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市场异常波动级次

  市场异常波动是指面粉、大米、食油、食盐、食糖、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鸡蛋、被装、电暖器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发抢购,导致一类以上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大面积商品脱销,有下列情况的可列为一级或二级市场异常波动。

  一级市场异常波动: 

   1.周边地区12个以上县区大面积市场异常波动,波及我市。

   2.本市1个县(市)区以上发现市场异常波动。

   3.国家商务部确定的级次市场波动。

   4.其他特殊情况需列为一级市场波动的。

  二级市场异常波动: 

   1.个别乡镇、街道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5个以上较大型零售商场、批发市场发生某类商品异常波动。

   3.其他特殊情况需列为二级市场波动的。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银川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分为市本级(含三区)和县(市)级两级实施。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别建立两级应急保障措施和预案,构建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县(市)级以自保为主,市级调配为辅,先启动县(市)级储备,后动用市级储备的分级原则应对市场波动。

  (二)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定相关单位和商贸企业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职责任务和分工,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相关单位和商贸企业应经常性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等工作。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银川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粮食局、市卫计委等职能部门主管领导组成

  (二)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小组下设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具体工作机构设在市商务局。     

  (三)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小组的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本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组织、落实情况,统一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2.根据突发事件后的市场形势,正确判断异常情况,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或终止应急措施。

  3.及时向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4.协调处理、督促、检查应急时期的生活必需商品的生产、储备、调运、供应工作。

  5.负责预算计划启动银川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所需经费。

  6.根据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情况,向自治区政府请求资金支持,向自治区指挥部请求支援和帮助。

  7.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实施本预案的单位、个人的奖惩意见。

  (四)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相关商贸企业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各商贸企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相关事宜;

  5.指导相关商贸企业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对外新闻发布和做好新闻媒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组织宣传报道,运用舆论手段引导市民理性对待市场波动,稳定市场供应秩序。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接收办理紧急重要事项,及时掌握并报告全市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协助市政府领导开展应急协调处置,保证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联络畅通。

  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做好肉类、蔬菜、副食、被服、电暖器等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应急代储商品投放工作建设。

  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制定价格干预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在每年的预算费中预留出启动《预案》的资金,并保证及时拨付到位。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防止因市场供应紧张引发的恶性事件的发生,保证交通畅通和商业网点正常供应秩序。

  市工信局组织生产企业搞好救灾和应急商品的生产,最大限度地保证市场供应和储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打击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储备食品、药品、卫生清洁等用品的质量监测工作,防止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交通运输的协调和调度、调运工作,保证应急生活必需品优先调运。

  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供需及价格信息采集工作,制定和落实粮油供应专项应急预案,以保障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市卫计委负责特殊时期的卫生防疫、药品、药材、消毒用品的储备及市场监控工作。

  市盐业公司负责保障全市食盐正常供应以及价格稳定,制定食盐供应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做好食盐储备工作,并及时向市商务局上报食盐价格波动情况。

  级应急储备商品代储企业负责生活必需品信息采集以及配合市商务局组织调配生活必需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物资供应

  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应急储备菜代储企业负责组织、协调我市蔬菜市场货源供给,及时向市商务局上报我市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应急储备肉代储企业加大对生猪、牛、羊、禽类疫情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生猪、牛、羊、禽类疫情情况;做好猪肉、牛羊肉储备,稳定肉品市场。

  县(市)区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预案》,完成市委、市政府交代的相关任务,服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项指令,不得玩忽职守、互相推诿、贻误时机。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信息监测。

  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监测体系,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

  (二)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监测企业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善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

  市商务局除做好重点企业信息监测工作外,还要深入我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质量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必须依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协调小组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抄送有关职能部门,为调控市场提供决策依据

  (三)市场异常波动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部分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应当在1小时内向协调小组报告;协调小组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自治区商务厅报告,并抄报相关职能部门。

  五、应急响应

  (一)发生二级以上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银川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准确判定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小组必需按程序以最快速度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有关职能部门,并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根据市应急指挥小组的决定和要求,各成员单位应组织人员立即到位,迅速执行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作,抓好应急工作的落实,做好特殊时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四)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收集。

  协调小组接到生活必需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政府报告。

  2.信息报送。

  实行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情况日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全天24小时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波动情况,并应在规定上报日16时前,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库存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向市应急指挥小组和辖区政府报告,遇到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出现疫情、灾情、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时,协调小组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职能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报送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3.信息处理。

  协调小组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或公布,并及时上报自治区,争取自治区的支持援助。

  六、控制措施

  (一)信息引导。

  市委宣传部要及时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做好正面舆论宣传工作,稳定人心,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二)企业供应链采购

  市商务局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区域间调剂

  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商品余缺调剂

  (四)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紧急启动市级应急储备商品投放,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七、应急保障

  (一)两县一市(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成立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物质保障

  市商务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肉类、食盐、副食品、被服、电暖器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商业代储制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商贸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切实做好政府委托企业代储和企业周转储备保障工作。

  (三)启动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在每年的预备费中预留启动《预案》所需资金,用于每年度应急预案生活必需品的日常储备运行费用及特殊时期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供应、调运,平抑市场波动。此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管理,协调小组根据指挥小组的安排计划统一调用。

  (四)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应急商品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统一组织车辆集中运输,必要时可运用行政手段,征用社会车辆。

  (五)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等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六)协调小组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网络系统及统计资料,掌握市市场生活必需品的消费量、供给量及社会库存。一旦发生市场波动,能迅速测算市场供需缺口,并及时上报指挥小组和补充商品货源。

  八、应急终止

  (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指挥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对应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市政府,通报有关单位。

  (二)应急终止后,各承储单位要及时补充、调整所规定的储备商品。

  (三)应急终止后,市应急指挥小组会同财政部门对应急预案实施中各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审计。

  (四)对在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小组提请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五)对在应急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行政规章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

  (一)各县(市)区政府根据辖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5年印发的《银川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0558号)同时废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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